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警方控制知名诈骗嫌疑人田维平 受害者达数百人

www.fjnet.cn 2013-04-19 07:08  岳亦雷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被骗样本

房主找上门被迫搬家

4月13日,周六,郝女士拖着生病的身子和女儿开始收拾屋子,打算搬家,但搬到哪里去,她俩并不知道。“搬出去就得睡大马路了……”一句话没说完,母女俩都哽咽了。

2012年8月,郝女士通过田维平的妹妹介绍,购买了这套位于保利玫瑰湾的房子。为了凑足全部房款,郝女士将唯一的老房子卖掉,还借了25万元。和田维平的“交易”非常顺利,9月郝女士就拿到钥匙开始装修,11月就入住了。虽然小区出入口还在施工,配套设施并没完全齐备,但住进新家的郝女士一家还是非常兴奋。可惜这份高兴劲儿并没持续多长时间。今年4月1日,真房主上门,一家人的生活完全乱了。

起初,双方还能坐下来聊几句,但真房主看到田维平涉嫌诈骗的报道后也害了怕,多次上门催促郝女士一家立即搬走。“这是我唯一的房子,让我们搬走,我们住哪里啊?”即使郝女士苦苦哀求,但对方还是坚持立即收房。如今,房子的水电已经被真房主断掉,门锁眼也被灌了胶,插不进钥匙,郝女士一家人不敢出门,整日以泪洗面。

癌症患者借水吃药

与郝女士一家相比,在富力城买房的毛先生一家有过之而无不及。一年前毛家拆迁,获得百万拆迁费,老两口想用这笔钱改善一下住房。和毛先生老伴相识20多年的田维平知情后主动介绍房源,毛家分两次给田维平打款130万元,这是老两口的全部积蓄。

就在住进新家后不久,毛先生被查出身患癌症,需要定期化疗,“那段时间真是难,所有钱都压在房子上了,去医院化疗都没钱打车,只能坐公交。”今年3月,毛先生一家被田家人告知“出了点事”,就在老两口忐忑不安时,4月4日,房主陈先生找上门要求腾房。双方当面对质,从陈先生手中租房的正是田维平本人。4月12日,陈先生委托物业人员将房子断水断电,老两口只能去邻居家提水做饭,晚上点蜡熬夜。因为癌症在身,毛老先生连吃药的热水都是借来的。

相比之下,在北京万科蓝山“买房”的陈女士已进不去“新家”。真房主告诉记者:“我发现情况不对后,想收回房,可没有钥匙,就拿着购房合同报了警才进的家门,之后换了门锁。”

“从天堂跌入地狱”

同在眼镜生意上打拼,孟女士和田维平有着13年的交情。2010年8月,孟女士无意中提到自己有打算购房的意愿,当天下午,田维平就主动找到孟女士,说她在富力城有房卖。买房前,田维平还给孟女士签保证书,注明一切购房手续都由田维平代为保管和办理。

孟女士原打算购买的那套房是78平方米,总价大约120万元。但2011年4月田维平突然说这套房被她卖掉了,要给孟女士换一套更大的,面积128平方米,总价只需要孟女士再添25万元就可,折算后每平方米大约1.1万元,比此前便宜近4000元。价格这么低靠谱吗?田维平还真办到了。

2011年4月,孟女士一家入住新房,并顺利过户。但好景不长,2012年4月,田维平提出再给她换一套更大的,“当时我们完全相信田维平,一切手续都交由其办理,一百个放心。”没想到,就是这百分之百的信任让一家人瞬间跌进“地狱”,以后的情节和其他受害者一样“悲催”。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