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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村民称不愿住新民居 贷款利息花掉一年收入

www.fjnet.cn 2013-04-09 16:12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我来说两句

河北尚义:难入住的新民居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李凤桃|河北尚义报道

2013年年初,在河北省尚义县,南壕堑镇青山村和大洼村即将举村搬迁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话题。

县城往东一公里处就是上述村民未来的新居——南壕堑镇新民居小区。南壕堑镇政府表示,让村民搬入新民居,是为了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2011年下半年新民居一期工程完工后,交房日期一推再推,至今仍无人入住。

村民的苦恼:一年的收入几乎都还了新民居贷款利息

大洼村位于尚义县城东约3公里处,有四五十户人家,但目前常住的只有四五户,靠种植土豆等旱地农作物为生。上个世纪90年代,村里的年轻人开始外出打工,随后,陆陆续续有一些家庭开始全家迁移到城镇居住。

大洼村村民李永田至今仍在为要不要搬进新民居而发愁。

李永田家没人外出打工,女儿已出嫁,儿子在读高中,家庭年收入六七千元,有一个50平方米的平房和300多平方米的院子。

按照尚义县的做法,村民搬迁后,原有的村民宅基地将被复垦,村民会获得一定的补偿:按照大洼村的补偿标准,每人5000元的住房补贴,一个现有宅基地证可获得约7000元补贴。而安置搬迁村民的新民居小区属于商品房项目,由政府筹建,农民按照政府统一定价购买住房。据了解,尚义县城的商品房售价在1500元左右/平方米,而新民居的售价为1000元左右/平方米。

根据新民居配房政策,李永田获得了74.9平方米的楼房。2012年,李永田在农村信用社贷款4万元,缴纳了4.4万元的首付款。

“新民居的房子,一年的贷款利息就得5700元钱”,几乎耗掉了家里一年的收入,李永田很心痛。据他介绍,农村信用联社给农民的购房贷款利率为12%,远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6.55%的贷款利率。“我们村几乎80%的农民都有购房贷款,全村贷了50多万元”,李永田说,其他农户大多跟自己的情况相似。

李永田家里有1.6亩地,地里的收成就是夫妻俩日常的口粮。如果搬到县城,水、电、暖气、燃气样样需要钱,而田不能再种了,靠什么生活?这成了他最大的苦恼。

南壕堑镇党委书记徐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9年,考虑到大洼村缺水情况严重以及所在水库库区未来的改造,镇政府决定大洼村全体村民搬迁至新民居一期工程。

“其实,我们吃水困难,政府可以解决村里的饮水问题”,李永田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全部搬到县城居住。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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