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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国五条"细则陆续出台 专家称细则或成空文

2013-04-01 21:31  董维嘉 来源:国际在线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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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广州、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国五条”楼市细则相继出台,各地细则基本都遵循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要求,并没有什么特别有力的“大动作”,这不禁让人对地方“国五条”细则的可行性提出质疑。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所陈则明教授表示,各地的细则没有公布具体措施,落实起来会有困难。著名经济学家梁小民表示,地方细则意义不大,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成了一纸空文。

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记者注意到济南、合肥等多地的细则都没有涉及此项内容。

陈则明说:“‘国五条’的核心内容是‘20%个税’政策,但是这一点在地方‘国五条’细则上并没有明显体现。上海、北京的细则虽然提出会严格执行‘20%个税’政策,但是如何严格、怎么执行都没有明确,到底怎么做还是未知之数。”他分析,各地的细则都没有将具体措施公布,因此在落实上有一定难度。

陈则明分析,细则实施的障碍之一是中国大部分二手交易房的价格并不在交易中心的数据库中,“数据库信息的完善基本在98年之后,但二手房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老房子,所以大部分房子还是会按照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情况征收1%的税。”

分析地方细则影响时,陈则明表示:“在短期内,地方细则对一手房市场会产生一些刺激作用,这对开发商和政府是有利的;细则在短期内对二手房市场将起到抑制作用,二手房市场会出现‘转售为租’的现象,供应量的减少,间接成为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梁小民对国际在线记者表示,房产交易本身是一种很正常的投资行为,尤其在股市低迷的前提下,没有必要抑制房产交易,想抑制房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可以从提高首贷或者提高利息等等方面入手。况且地方政府本身对待“国五条”就是一种不支持的态度,“我们现在在房地产政策上已经越走越远,因此地方‘国五条’细则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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