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奇:应努力把涉诉上访问题终结在司法程序之内
2013-03-11 15:10 岳德亮、张遥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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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岳德亮、张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建议努力把涉诉上访问题终结在司法程序之内,遏制“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等倾向。 近年来,涉法涉诉上访已成为困扰方方面面的一个大难题。齐奇说,虽然在各级党政的重视之下,化解了一大批上访诉求,但是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齐奇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法院救济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立法思路,就是说如果你不服法院裁判,可以上诉;到上级法院二审判决后,如果你还不服,可以再申诉,这叫做走“法院救济”途径;申诉以后,法院再而三的审查结论,如果还不服怎么办,你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你有道理的,可以向法院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认为你没有道理的,则决定不予抗诉或不予提出检察建议。至此,你的诉讼已经再而四了,就应该终结了。 齐奇表示,民诉法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当检察机关作出结论后,当事人就不得再次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这就叫做“检察监督断后”。所以,要靠法治的办法,实行诉访分离,既然涉诉了就没有上访,而只有依法上诉和申诉,最后也应当终结在司法程序之内。 至于有的当事人确实存在生活困难,需要经济救助,需要就业,需要医疗,需要住房等等,怎么办?齐奇认为,在法治国家不能再借助涉诉上访去解决,不能靠闹访缠访去获利,而是应当由当地党政部门通过正当途径救济,解决具体的生活困难。当然,作为司法机关也务必下工夫,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包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确保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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