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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没有“完成时”

2013-03-11 07:51  罗兰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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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政府职能转变 撤并调整仍会继续
大部制改革没有“完成时”

3月10日,我国大部制改革方案公布。根据提请全国人大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将减少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将减至25个。整份方案透露出,今后将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政府职能与角色的转变。

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在行政管理中,不时出现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等情况,对此,民间戏称“八个部门管不好一头猪”,也有“九龙治水”等说法。大部制改革,就是要将那些职能相近、业务范围趋同的部门集中成一个部门统一管理,减化行政审批,提高政策执行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虽然改革开放后历次行政体制改革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政府权责界限仍然不够清楚,管了大量不该管的事情,抑制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指出。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大部门制改革一定要走出“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恶圈。大部门制改革的精髓和宗旨在于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消除监管盲区,形成监管合力。

厘清政府权力边界

此次大部制改革不是单纯的机构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周文彰指出,这次改革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更加强调“职能转变”。他说:“职能转变,就是要明确权力界限和各自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全力管起来,把不该管的事放下,交给社会,交给企业。”

政府职能转变,意味着今后政府将适当放权,不再大包大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指出,这次改革,要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重在向市场、社会放权,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同时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严格事后监管。

“其中最困难的就是如何厘清政府的权力边界,明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限。”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说,厘清权力界限需要真正界定清楚政府的基本职能和权力,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

刘俊海认为,政府大部门制改革的重要理念就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仅在于市场失灵时,启动行政手段,康复市场的理性与自由,而非抑制和取代市场的理性与自由。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市场有自愈的功能。

专家们还建议,要充分发挥非政府机构社会管理的力量和职能。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首先,向社会公益组织放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其次,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走出一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有机结合的新路子。再者,赋予社区更大的自治权,将社区打造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平台。他还强调,加快向社会放权、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加快建立利益协商对话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的有效沟通,使利益表达与诉求成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公共产品。

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

专家指出,大部制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此次改革只是其中一部分,未来还将对有关部委进行撤并调整。国家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强调,必须认识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多问题的解决只能一步一步来。长远的目标就是要建立“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的管理模式。

马凯指出,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保障。

刘俊海建议,在推进大部门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弘扬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问责高效的法治政府精神。对大部门权力的监督与制衡,除了有赖于大部门的内控机制和慎独自律机制外,还需要完善法律监督机关(包括但不限于监察机关)的监督程序以及人民法院的司法救济体系。同时,要强化大部门的信息披露义务,旗帜鲜明地强化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监督力度,确保大部门权力的运转随时处于媒体和公众监督之下。(记者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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