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谈人大行使监督权:要敢碰矛盾和问题
2013-03-10 12:31 万淑艳 刘占昆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陈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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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万淑艳 刘占昆)“要强化监督实效,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一抓到底,让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科技厅厅长翟鲁宁9日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表示。 201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0个报告,组织21次执法检查,开展9次专题询问。 公开资料显示,人大监督权的正式确立以“五四宪法”为起点,伴随着宪法的修改和相关法案的出台,人大监督制度也经历了“确立-缺位-虚置-复位”的曲折发展与多次变迁。2006年8月监督法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通过对七种监督形式的细化,突出了监督重点,强调监督实效,并始终贯彻“监督者受监督”的理念,使中国人大监督权从宪法的原则性规定落实到了实践操作的层面。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报告提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非常好。比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经常会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比如之前在撤并收费站问题上,很多不合理收费站的撤并都是人大推动的。” 官方数据显示,过去五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通过8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为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尽管如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层出不穷。“目前存在的社会问题相当多。”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说,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聚集叠加,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也聚集叠加。 “真正的法律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铭刻在心中的。法律如果不被信仰,则如同虚设”,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邓辉9日在江西代表团全体会议上表示。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如何更好地行使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看来,近年来,很多好的法律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执法不严问题突出,他建议人大常委会从制度层面研究严肃执法的问题。 王文华认为,要加强监督,不仅人大要加强立法监督,全社会方方面面都要加强监督,让每个公民都成为监督员,如此一来,国家有一点问题就能被发现,发现后及时研究正确的对策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表示,目前社会各个环节频频出问题,究根结底是执法不严。要加强监督,有重点地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监督,比如目前民众非常关注的生态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应建立严苛的监督体系,狠抓成效。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赞同这一观点。她认为,人大应对民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且长期存在的违法现象行使监督权。比如教育体制方面,高考特权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国名校录取名额失衡现象普遍存在,比如北京本地人考上清华、北大的几率要比外地人多数十倍。孙菁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各类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现象加以监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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