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发布《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从四个方面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一是发行价格由“底价”改为市价发行;二是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份的20%;三是两次融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8个月;四是“不差钱”上市公司不能再融资。
证监会17日发布的再融资新政,在资本市场引起巨大波澜。多家主流财经媒体积极评价再融资新政,认为新政将挤出套利资金,长期将利好股市,并有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近日,上市公司再融资监管新政出台。新政直指上市公司过度融资、频繁融资和定增套利,效果立竿见影,多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受到影响,甚至有上市公司直接放弃了重大资产重组。网民“皮海洲”认为,伴随再融资新政的出台,上市公司试图通过定向增发来“圈钱”的做法显然变得困难起来。
昨日又有不少上市公司宣布修改或终止定增。有分析人士表示,该政策效果发威如此之快,预计未来还将有一波有定增计划的上市公司会宣布终止或修改再融资方案,为A股IPO腾出更多的空间。
受证监会再融资新政影响,公开消息称,目前约有万达院线、中房股份、申万宏源等200多家上市公司将面临调整或取消方案,涉及预计募集资金逾7300亿元。
再融资新政效果立竿见影,多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受到影响,甚至有上市公司直接放弃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周五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规则》,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
针对上市公司近年来非公开发行(定增)频繁融资、过度融资以及利益输送等行为,以及由此带来的二级市场巨大解禁压力,本次调整剑指定增“猛虎”,对A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再融资新政正逐渐发酵。此次再融资新政规定,第一,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此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市场人士表示,此次再融资新政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上市公司的融资规模和频率,尤其是对于那些存在大量资金理财的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将变得非常困难。
广受诟病的上市公司再融资终于迎来调整。2月18日,证监会进一步表示,本次政策调整后,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通过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文进行修订,同时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定价基准日、发行股份比例、时间间隔和融资必要性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非公开发行(定增)作为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手段,由于发行主体要求低、透明度不足等原因,过度融资和套利行为广受市场诟病。本次再融资制度对定价机制、融资间隔和融资规模的调整将有利于国内投行提高自身核心价值发现和发行销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