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云南立法规范民宿业发展

2025-11-27 08:53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昆明11月26日电(记者严勇、王贤思)记者26日在云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获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1月26日审查批准《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这是云南省首次以立法形式规范民宿产业发展。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民宿的开办、经营、管理、发展等进行明确,在民宿与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及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做出规定。

文化传承方面,条例明确,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及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的民宿,其建筑层高、建筑风貌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涉及文物保护利用的,应当符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民宿在建筑设计、空间布局、装修装饰、景观营造等方面,应当体现地域特色文化,保持房屋建筑风貌与当地风貌、景观环境相协调。条例旨在通过上述要求推动民宿发展与大理州的地方文化、历史文化相互融合,更好促进文化保护与传承发展。

大理州作为全国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民族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山水资源丰富秀丽。近年来,大理州民宿业发展迅猛,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不足,加之基础配套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民宿业的高质量发展。

民宿立法是大理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随着旅游业从粗放式扩张转向精细化运营,民宿作为核心载体,其规范化管理已成为产业升级的突破口。

据悉,条例的出台,一方面以立法规范民宿管理和经营,将有效遏制无证经营、虚假宣传、卫生不达标等乱象。另一方面将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纳入法治框架,避免民宿发展对自然景观和乡土文化的破坏。此外,立法推动的管理与经营规范,将进一步提升游客体验,倒逼民宿产业升级,带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