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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资金超百亿元的“海汇国际”传销团伙被摧毁

2025-07-17 09:54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长沙7月16日电 近日,随着“海汇国际”传销团伙中国境内总负责人刘某被抓获归案,“海汇国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侦办工作再获重大进展。

记者从湖南衡阳公安机关获悉,2018年开始,“海汇国际”传销团伙搭建“海汇国际”(DRC)平台,以托管炒外汇为幌子、以高额回报做诱饵,在我国境内通过线上宣传、线下组织上课和“经纪人”直推等方式,采取“拉人头”方法发展参加者,并按照发展下线人数、层级、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吸引众多人员入局参与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我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严重危害我国金融稳定和经济秩序。

这个传销团伙的暴露,源于2021年9月衡阳公安机关一次治安清查,发现了“海汇国际”成员唐某燕涉嫌传销违法犯罪的线索,顺藤摸瓜抓获了该团伙中的成员刘某伟及财务人员陈某含等嫌疑人。2022年2月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海汇国际”团伙立案侦查,锁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证据。同年7月开始,公安部先后两次部署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共立刑事案件200余起,一批团伙主犯和骨干成员受到法律惩处。

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27日,“海汇国际”平台已发展会员共32层,中国境内注册会员账户90余万个,平台涉案资金超百亿元人民币。

衡阳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有传销参与者对公安机关将‘海汇国际’团伙定性为传销犯罪组织提出质疑。我们明确告知:‘海汇国际’团伙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拉人头发展下线会员,并按一定顺序形成‘金字塔’式等级结构,以下线的人数、层级、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吸引众多人员入局参与,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海汇国际”平台设定了最低加入门槛费,通过获取上线直推的邀请码形成层级关系,下线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以下线的人数、层级、团队入金总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且平台实际未进行外汇交易,无法获得收益支持返利。其运营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特征,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予以刑事打击。

截至2025年7月12日,衡阳法院受理“海汇国际”传销系列案一审案件109件191人,已全部审理完毕并宣判,目前已生效案件107件180人。对于“海汇国际”传销系列案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正加大追逃力度,力争早日将其绳之以法。

办案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对包含门槛费、拉人头、高额返利等特征的活动务必提高警惕,谨防被欺诈、诱导,落入传销陷阱。

关键词:海汇,传销团伙,传销陷阱,传销活动,团伙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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