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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上托班!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2025-07-09 09:02 作者:李恒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摘要:记者8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李恒)记者8日从国家卫生健康委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2025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家庭托育成本有效降低。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托育服务体系。

意见要求,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应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可设置一定规模托位,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设计、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消防安全培训等服务。

同时,以地市为单位,统一规划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网络,新建居住区要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要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充托育服务设施。积极推行公建民办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的托育服务,打造托育服务连锁品牌。

此外,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利用存量土地或设施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民办托育服务机构参与运营公建托育服务设施。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开展订单签约、婴幼儿健康管理和中医药健康等服务。

根据意见,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出台公办、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标准,指导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完成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关键词:托班,婴幼儿,居住区,用人单位,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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