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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迎来“国家级保障”

2025-06-01 14:55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中新网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新修订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已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修订针对性地回应企业关切,强化对采购方的行为约束,将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提供国家级保障。

国家高度重视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修订前的《条例》自2020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依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受国内外复杂形势影响,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规模增长、账期拉长,“连环欠”现象较为突出。修订后的《条例》聚焦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并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李红娟表示,此次修订亮点突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底层保障”。例如,《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方面的责任,“谁家的孩子谁抱走”。“在法律上明确了权责主体,下一步开展工作就比较容易。”

在企业特别关注的禁止拖欠行为、缩短还款期限方面,李红娟注意到,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的款项支付期限要求,特别是规定大型企业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此外,还强调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旨在解决超预算垫资问题。

《条例》的修订与中小企业利益切身相关,如何让其真正落实,是企业经营者们关注的重点。阔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来自北京的小微企业,该公司总经理王晓林表示,《条例》对保护中小企业利益是一大利好,希望其赋予企业的权利能够真正落地。

对此,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秘书长聂贤祝表示,新修订的《条例》强化了对采购方行为的约束力度,部分措施是首次推出。

他提到,修订后的《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依法依规被认定为失信的,受理投诉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程序将有关失信情况记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审计机关还将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叶林认为,修订后的《条例》有针对性地瞄准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这一堵点,推出有力措施。长远来看,要用结构性的办法打通整个循环系统,健全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一方面,民营企业要用好《条例》,勇于主张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各方面也要创造有利环境,保障主张权利的企业未来各项经营活动不受影响。

在修订《条例》的同时,有关方面已明确,将加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对推动清欠工作不力的加大问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如4月27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提出,公正审理涉企民事案件,促进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5月20日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大型企业向中小民营经济组织及时支付账款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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