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非法收受1.34亿余元,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彭国甫一审被判死缓

2025-05-27 17:12 央视新闻 责任编辑:吴静

202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彭国甫受贿案,对被告人彭国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国甫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彭国甫利用担任湘潭大学党委书记、湖南省怀化市委书记、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4亿余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国甫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彭国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彭国甫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多个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