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环球新闻 / 正文

韩法院再次驳回检方延长尹锡悦拘留期限申请

2025-01-26 09:35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首尔1月25日电(记者李翔华 姬新龙)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5日晚再次驳回检察机关对被停职总统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延长申请。

韩国检察厅紧急戒严特别调查本部检察长朴世铉当晚表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不允许延长拘留期限,理由与24日回复中给出的理由相似。

韩国检察机关23日从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接手尹锡悦涉嫌“发动内乱、滥用职权”案后,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将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延长至2月6日,以便展开后续调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4日晚回复检察机关称,作为公调处移交的案件,检察机关没有理由继续调查,不同意延长拘留期限。

检察机关25日凌晨再次提出延长申请,认为检察机关对公调处移交的案件有补充调查权,因此再次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延长对尹锡悦的拘留期限。

公调处17日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对尹锡悦的拘留令,该法院19日凌晨予以批准。据报道,公调处和检察机关对尹锡悦的拘留期限存在不同解读。公调处认为,扣除逮捕适当性审查等日程后,拘留期限将于28日到期。但检察机关认为,拘留期限将更早到期。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