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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完成逮捕尹锡悦适当性审查程序

2025-01-17 09:59 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曦

新华社首尔1月16日电(记者陆爱华 姬新龙)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完成了尹锡悦方面申请的逮捕适当性审查程序,尹锡悦本人未出席。法院目前还未就采纳还是驳回尹锡悦方面要求作出决定。

据韩国媒体报道,尹锡悦方面申请的逮捕适当性审查于当天17时至19时非公开进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公调处)和尹锡悦律师团分别由3名检察官和3名律师出席。双方围绕公调处是否有内乱罪调查权、公调处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是否违反管辖展开激烈辩论。

尹锡悦方面主张,根据《公调处法》,公调处不具备对总统内乱嫌疑的调查权,因此对尹锡悦的调查非法。另外,鉴于公调处没有起诉权,案件须移交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拥有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起诉案件的专属管辖权,尹锡悦方面认为逮捕令应由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而非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签发。

公调处主张,调查与滥用职权有关的内乱嫌疑符合《公调处法》,法院已两次签发针对尹锡悦的逮捕令,是对公调处拥有调查权事实的认可。同时,尹锡悦居住地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管辖范围内,向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申请逮捕令毫无问题。

逮捕适当性审查是指被逮捕的嫌疑人以逮捕不当为由,向法院请求释放的程序。尹锡悦律师团15日就尹锡悦被捕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申请逮捕适当性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院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对嫌疑人进行审问,并在审问结束后的24小时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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