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 社会 > 正文

7天23人确诊何以发生?——黑龙江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病例追踪

2020-04-16 15:43:34 作者:强勇 闫睿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哈尔滨4月16日电(记者强勇 闫睿)4月9日至15日,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3例。这些病患彼此有何关联?为何造成“链式”传染?“内防反弹”如何抓紧抓实抓细?

传播链源头在哪?

近期,黑龙江多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成为网上热点。

根据有关部门通报,4月9日,哈尔滨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郭某,同时,郭某女朋友王某、王某女儿曹某、曹某男朋友李某3位密切接触者均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经过溯源分析发现,在3名无症状感染者中,曹某与从美国归来的留学生韩某(女)存在传染可能,具备传染条件。

哈尔滨市卫健委二级巡视员刘楠说,曹某与韩某为楼上楼下邻居,韩某3月19日从美国抵达哈尔滨,居家隔离,3月31日核酸检测为阴性,血清抗体检测IgM、IgG均为阴性,4月3日核酸检测为阴性,解除居家隔离。

郭某确诊后,有关部门溯源发现韩某,并于4月10日、11日再次对韩某进行血清抗体检测,IgM均为阴性,IgG均为阳性,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韩某与曹某并不相识,同住一栋楼、同一单元,分别为302室和402室,该单元为一梯一户,整个单元共用一部电梯,存在可能被污染的共用空间;上下相邻两层间由于房屋结构等原因,也存在病毒传播的可能,二人间具备传染的条件。

哈尔滨市有关部门表示,从目前看,这是一起高度疑似由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韩某引发的聚集性疫情。

病毒何以“链式”蔓延?

郭某确诊后,4月10日哈尔滨新增的1例确诊病例陈某,为郭某的密切接触者。4月11日新增的2例确诊病例均为陈某的密切接触者。随后,在4月12日新增的7例确诊病例、4月14日新增的8例确诊病例和4月15日新增的4例确诊病例中,绝大部分确诊病例与本次聚集性疫情相关联,呈现“链式”传播。

扎堆聚餐是此次病毒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据黑龙江省卫健委通报,在疫情期间,郭某曾经频繁外出与朋友聚餐。

目前,3月29日的一场聚餐初步被认为是造成这次“链式”传播的关键节点。当日,郭某和王某、陈某一家以及多位朋友共同聚餐,后来陈某及其两个儿子相继确诊,由此病毒进一步蔓延。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喜峰介绍,郭某和王某在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病情和真实行程,导致无法及时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无法形成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给追溯病毒源头、查找密切接触者、切断传染源带来极大困难。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并将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医院内是否存在传播风险?

4月2日,陈某因脑卒中住院,由其儿子陪同乘私家车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诊并住院。4月6日,陈某因发热,被120急救车转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呼吸内科就诊并住院。

据黑龙江省卫健委通报,哈尔滨4月12日新增7例确诊患者中,4例为陈某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的同病区病友及护理家属。此外,4月11日新增的2例确诊患者为陈某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密切接触者。

多位医院人士向记者表示,随着医院复诊,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就医者激增,复诊压力很大,不排除在患者入院过程中存在防控风险。

目前,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正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查找院内传播风险,加快提升医院开展核酸检测的能力。

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卫健委14日发布通知,要求当日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要对所有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IgM、IgG)检测,未经检测的不允许住院和转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