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昆明两名处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2019-09-25 15:33 作者:胡远航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雅兰
摘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发布消息:昆明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肖为民(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向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昆明市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绍祥(正处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中新网昆明9月25日电 (记者 胡远航)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5日发布消息:昆明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肖为民(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向晋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昆明市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绍祥(正处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良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晋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肖为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宜良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绍祥在担任嵩明县财政局局长、嵩明造纸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嵩明县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经理、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供他人用于营利活动,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关键词: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