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查处5起高空抛物案 两人被刑拘

2019-09-10 15:30:34 张雪泓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雅兰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张雪泓 近期,全国各地接连发生高空抛物致人伤亡事件,北京虽然没有发生类似伤亡情况,但也相继发生数起高空抛物事件。对此,北京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专班,针对高空抛物案事件加大调查处理力度。7月25日以来,先后查处5起高空抛物案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1人,批评教育3人。

7月26日,一群众报警称,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向楼下抛撒物品。警方迅速进行调查走访,查明系情侣周某(男,24岁)、李某(女,28岁)在位于12层的家中发生争吵后,因情绪激动向楼下抛撒酒瓶等物品。目前,二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7月29日,有群众报警称,朝阳区某小区内有人从楼上抛掷杂物。民警经调查,发现系张某某(女,24岁)因下雨不愿下楼扔垃圾,便将餐盒、塑料杯等厨余垃圾从9楼窗户直接扔下,掉落在三层平台处。后张某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朝阳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高空抛物行为中还存在一种情形,即未成年人顽皮好奇所为。7月25日,丰台区某小区内,一名7岁男童在家中阳台玩耍时,将家用工具抛至楼下。鉴于行为人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警方已依法责成其监护人严加看管。

北京警方提示,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住户应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的摆放物品及室外悬挂物,检查窗户、空调室外机支架是否牢固,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特别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要做好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