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30城试点按病组付费改革

2019-06-11 10:44:12 李红梅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2020年模拟运行该付费方式,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被认为导致过度医疗、大处方,亟须改革。DRG付费是指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以组为单位决定价格、收费、医保支付标准。该付费方式目前在国际上较为广泛应用。30个城市开始试点,意味着传统的付费方式将逐步被DRG付费方式代替,医保基金的支付管理将更加规范和严格。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医保专委会主任、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说,相对于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来说,按病组付费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此前,有些地方也进行了按病种付费的试点,30个城市试点将为全国实行按病种付费提供经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