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务院扶贫办:观摩、调研活动不得送收扶贫产品

2018-12-08 14:34:34 于文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记者于文静)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坚决制止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要求各地在组织扶贫观摩、调研等活动中不能摆放、不得赠送扶贫产品,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品尝、不收受扶贫产品。

通知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发展产业扶贫过程中出现了“人情送礼”的行为,有的地方、企业以“人情”或者帮助推广产品、宣传品牌等名义向前来学习、考察、调研人员赠送“扶贫特色产品”,有的单位和人员借机收受土特产品。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的危害性。产业扶贫过程中出现的“人情送礼”行为,虽然每次涉及数量不多,但日积月累就会加重扶贫企业和扶贫合作社负担,侵害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一瓜一果不是小事,一茶一饭总关廉洁。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从严要求,抓早抓小,遏制苗头,防微杜渐。

通知要求,积极支持产业扶贫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产业扶贫服务工作,认真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举措,及时帮助扶贫企业、合作社等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坚决杜绝“不拿不要不办事”、故意刁难等现象。要做好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推动消费扶贫健康发展。

通知指出,各相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自觉抵制“人情送礼”行为,自觉做廉洁扶贫的模范。对于不收敛、不收手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