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要成立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并明确界定了学生欺凌的行为内容以及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办法。 方案明确,吉林省教育厅已成立防治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与投诉电话;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在教育惩戒方面,要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施予“批评处分”“邀请公安机关予以训诫”“转送专门(工读)学校”等惩戒。 方案还提出,将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的在职培训内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每年应当接受必要的专题面授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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