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韩国检方以16项罪名起诉前总统李明博 中新社首尔4月9日电 (记者 吴旭)韩国检方9日以16项罪名正式起诉韩国前总统李明博。李明博成为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第四位因涉贪腐遭起诉的韩国前总统。 检方指控李明博的罪名共16项,包括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违反信托约定以及违反选举法等,涉案金额约为11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482万元)。 检方称,李明博涉嫌于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在任期间接受国家情报院7亿韩元特殊活动经费的贿赂。他还涉嫌从三星电子收受585万美元用于支付汽车零部件制造商DAS在美国的诉讼费。检方认定,李明博是DAS公司的实际所有人,涉嫌利用这一企业非法挪用350亿韩元资金,用于政治活动和个人用途。 检方称仍在调查李明博其他嫌疑行为,计划获得确凿证据后立即追加起诉罪名。此外,为防止李明博方面转移涉嫌犯罪的财产,检方将向法庭申请财产保全,将财产冻结。据悉,保全对象包括李明博的论岘洞私宅及其家人名下的借名房地产等。 李明博于3月22日深夜被逮捕后,检方曾三次前往拘留所对他进行调查。但李明博均以“检方难以展开公正调查”为由,拒绝与检察官见面。检方表示,相当一部分案情有待进一步查明。(完) |
相关阅读:
- [ 04-09]韩检方今以14项罪名起诉李明博 将申请冻结财产
- [ 04-02]韩国检方第三次“上门调查”李明博 再次遭拒
- [ 03-27]李明博拒绝接受检方狱中调查 再次强调遭政治报复
- [ 03-27]调查不公正?李明博拒绝接受检方“上门”讯问
- [ 03-30]韩检察厅:前总统李明博羁押期限被延长至4月10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