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际> 博览 > 正文

李明博拒绝接受检方狱中调查 再次强调遭政治报复

2018-03-27 17:08: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曦 陈曦   我来说两句

据韩媒报道,韩国检方赴首尔东部看守所调查前总统李明博的计划最终流产,调查仅过一个半小时即告结束。

据报道,韩国检方26日下午赴首尔东部看守所,对前总统李明博进行其被逮捕后的首次调查。但李明博拒绝接受检方一切调查,调查仅过一个半小时即告结束。李明博认为,不能期待检方展开公正调查。

李明博谴责检方称,在自己被逮捕后,检方继续传唤曾与自己一起工作的秘书等接受调查,也不分青红皂白地公开他们的嫌疑内容。

李明博再次强调自己遭到“政治报复”。

报道指出,在此背景下,检方调查将不可避免地受影响,预计将在无法对李明博原有嫌疑进行进一步调查,也无法对其新嫌疑展开调查的情况下,将李明博移送法院审理。

据悉,李明博涉嫌受贿约110亿韩元(约合1935万美元),还通过其实际控制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DAS公司设立约350亿韩元(约合3293万美元)的秘密基金,用于挪用公款和逃税等非法行为。

法院3月22日签发逮捕令后,检方有最多20天时间继续调查,最终将正式起诉李明博。韩媒报道指出,鉴于检方已表示将扩大调查范围,预计将在拘押期限届满的4月10日对李明博提起公诉。检方也有可能在3月底或4月初起诉,以免影响6月即将进行的地方选举。

李明博于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韩国总统。他是继全斗焕、卢泰愚、朴槿惠之后,又一名被逮捕的韩国前总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