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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乱建成城市治理“老大难”问题 该如何治理?

2018-01-17 08:20:57 徐隽 倪弋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违章建筑已经成为城市的“脓疮”

“违章建筑成因复杂,特别是在北上广这些大城市,有的是人均居住面积小,千方百计往外扩以解决居住问题;有的是扩建后出租或出售以获得高额租金、房款;还有的是眼看要拆迁了,加紧扩建,以增加拆迁赔偿的谈判筹码。总之,违章建设成本低、收益高,利益的驱使让不少人知法犯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执法部门能力不足也是重要原因。一些部门对执法后租住在里面的房客怎么办有所顾忌,违章建设问题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终成为城市的“脓疮”。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余凌云认为,一些违章建筑的建造年代久远,存在产权不够清晰等历史遗留问题,情况错综复杂。同时,新问题又不断滋生,新老问题交织导致违建问题更加难以处理。

“在依法拆违程序上,一般要经过立案调查取证、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如当事人拒绝自行改正再启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过程,使得拆除一桩违章建筑旷日持久。”而违章建筑成本低、时间短、利润大,往往陷入“屡拆屡建”的怪圈,甚至出现拆除跟不上建设的情况。

而在有的地方,违章建筑问题突出,与政府部门带头违法有很大关系。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挂牌督办的8起违法建设案件,其中甘肃兰州“港联购物中心”项目侵占防洪河道违法建设案就是典型的政府带头违法案件。住建部通报称,兰州“港联购物中心”侵占泄洪通道长达1.3公里,总建筑面积达17.3万平方米,属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三无”工程,是典型的政府知法犯法的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危害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个别政府部门知法犯法的行为,给依法执法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余凌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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