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东丰县二龙山乡七家子村村委会原主任徐丰元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问题。2015年3月,徐丰元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情况下,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扩大会议,研究该村约10公顷荒山发包事宜。同年4月,徐丰元违规将该片荒山承包给村民李某。徐丰元还有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双辽市红旗街道乡建办助理张国春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房屋照片费用问题。2014年,张国春擅自决定,收取5户农户危房改造房屋照片费用1000元。张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哈尔滨市道里区原安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杜灵芝虚报冒领社会保险金问题。2006年至2017年,杜灵芝利用负责办理社区退休职工低保生活费职务之便,伪造虚假材料为蒋某办理了某厂退休职工低保身份,并以蒋某名义冒领国家社会保险金共计11.2万元,用于个人挥霍。2017年6月,杜灵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宝清县夹信子镇头道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天军等骗取保险理赔款问题。周天军与时任村委会主任宁绪广、村会计姜英胜,利用职务之便,虚报遭受风灾参保面积1062亩,骗取保险理赔款1.2万元并平分,用于生活花销。2017年2月,3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新张俞村原党支部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张元彪截留村级农用电费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张元彪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村级农用电费共计42690元,用于村委会公款吃喝。张元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退赔违纪款。 2.磐安县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福利科(行政许可科)原科长杨震挪用资金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杨震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其负责管理的县老年事务服务中心和县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账户资金共计45.85万元,用于个人偿还借款及其他开支。杨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合肥市庐阳区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城乡统筹部副部长葛正柱侵吞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阜阳北路高架项目征拆过程中,葛正柱伙同他人私分拆迁户拆迁补偿款2.3万元,其中葛正柱分得1.1万元。2017年5月,葛正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霍邱县临淮岗乡甘花园村妇女主任陈孝荣识别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陈孝荣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郭某某确定为扶贫对象。陈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某某贫困户资格被取消。(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永春县民政局原局长黄红鹊等人收受回扣问题。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间,黄红鹊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县西山园殡仪馆工作人员,收受骨灰盒经销商销售回扣共计28.86万元。2017年6月,黄红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河边村党支部书记阮芳锚索要好处费问题。2016年4月,阮芳锚利用职务便利,向危房改造补助建房户索要好处费4000元供自己使用。2017年8月,阮芳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款。 2.彭泽县龙城镇西垅村套取民政救济款问题。2015年1月,西垅村委会研究决定用虚假资料套取民政救济款2600元发放给13个村小组组长。胡炳木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2月,胡炳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莒县夏庄镇东旺疃村党支部原书记来守峰、原村报账员来逢民套取国家补贴款问题。2008年至2016年,2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小麦种植面积方式,分别套取国家种植补贴、良种补贴7.02万元和7.76万元,用于个人家庭支出。2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长垣县孟岗镇纸房村村委会主任王卫东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问题。王卫东采取伪造资料方式,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7年4月,王卫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所得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濮阳县梨园乡王刀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梅红磊套取国家扶贫到户增收项目资金问题。梅红磊伪造本村20户贫困户共同投资建设蔬菜大棚虚假手续,套取国家扶贫到户增收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经营本人蔬菜大棚。梅红磊被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2月,梅红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河南省纪委) |
相关阅读:
- [ 09-29]省纪委通报八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 [ 08-23]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九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 [ 08-07]三明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 [ 07-12]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67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 06-14]龙岩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