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3批次月饼不合格

2017-09-26 21:57: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项抽检月饼3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广西红林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红林大酒店有限公司、宜春红林酒店有限公司委托合浦红林大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名鼎鼎月饼,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1.9×104CFU/g、4.6×104CFU/g、2.4×104CFU/g、1.5×104CFU/g和3.5×104 CFU/g,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昆明好芳邻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云南潘祥记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莲蓉月饼(蛋黄类),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6.4 mg/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5 mg/g)高出28%。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中国上冠集团有限公司监制、成都上冠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恬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五仁月饼(果仁类),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28,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高出23%。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收到广西红林大酒店有限公司提出的抽样过程异议申请,以及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异议申请。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第三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义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