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9月26日电 (记者 许青青)26日,记者从广东省消委会获悉,由该会提起诉讼的产销病死猪案20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也是中国内地第一宗消费公益诉讼赔偿案。 2015年以来,广东惠州市惠阳区沙田屠宰场相关涉案人员,放任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病猪、死猪入场屠宰,并将检疫合格证发放给前往屠宰生猪的客户,致使问题猪肉最终流入深圳周边市场;周某光、周某星、柯某超、冯某钦等一干人通过不正规渠道屠宰或购买猪肉,并对猪肉喷洒或浸泡有毒有害液体后进行销售。深圳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对上述行为进行查处,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涉案20名被告分别判处刑罚。 广东省消委会于今年3月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20名被告承担赔偿金1006.2万元,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20日,原告方广东省消委会、支持起诉方深圳市检察院和十数位被告(部分被告尚在服刑期,另外开庭),以及双方律师代表出庭质证。 据了解,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损害赔偿”,倍受社会关注,消费者期待很高,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是一个难点。原因在于,公益诉讼是我国一项新的司法制度,当前法律没有明确公益诉讼的赔偿请求,中国也没有赔偿性公益诉讼先例,司法实践面临“空白”的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案巨额赔偿请求是否有充足法律依据?该如何认定?这些问题成为法庭争议的焦点,也是决定判决走向的关键因素。 庭审当天,原被告双方还就20名被告是否都构成对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侵权、是否应该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是否应该赔偿1006.2万元等问题展开辩论。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调查与辩论,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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