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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公布 北大免去8位校长助理

2017-08-31 07:36:49 高语阳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昨天,中央纪委官网上公布了北京大学、兰州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7所中管高校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以及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关于“机动式”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至此,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全部公布。此前,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29所中管高校开展专项巡视,对4个省区开展“回头看”,并对4个单位试点开展“机动式”巡视。

北京大学

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

在北京大学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中,提出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针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已免去8位校长助理和10位“三长”(教务长、总务长、秘书长)副职的相关职务。

此外,北京大学整顿“天价班”以及继续教育招生管理混乱问题。对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立项的、学员付费10万元以上的52个社会招生培训项目进行深入排查。经核查,已开班和已结业项目均无领导干部参加。对存在办高价班、招生管理混乱的学院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限期清理整顿。同时,及时叫停违规项目,向社会公示假冒北京大学名义开展招生宣传的网站。自2018年起,全面停止校本部网络学历教育、夜大学和自学考试招生,稳步做好学历继续教育收尾工作。

北京大学集中整治虚体研究机构管理问题。针对人文社科虚体研究机构的问题,经初步核查,目前学校登记在册的人文社科类虚体研究机构共计276个。撤销27个未经学校批准建立的机构;撤销2个无正常学术活动或与挂靠单位中心任务无关的机构;变更4个机构的挂靠单位,以理顺管理职责;变更10个机构的负责人,促进机构领导班子的正常换届。

针对理工科虚体科研机构问题,科研部对80个虚体机构进行了一轮梳理,拟保留26个符合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机构;明确取消10个机构;拟合并5个属于相近方向重复建设的,或活跃程度不高的机构;拟整改23个机构;拟脱钩3个不属于“研究机构”的机构;将2个与企业合建的机构转至科技开发部管理;对10个成立不满3年的待评议机构,满3年后立即展开评议;1个机构待议。

吉林省

开展“失联局长”审查工作

吉林省巡视整改情况通报提到,针对省质监局原局长叶志刚失联问题,在省委高度重视下,经过省纪委等多方工作,已于7月26日将其带回长春,接受组织审查。

同时,针对长春市、四平市人大副主任兼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问题,省委责成长春市委、四平市委免去长春、四平2人违规兼任政府部门负责人职务,并要求长春市、四平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针对7个单位超配党组(党委)成员问题,已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完成整改。

此外,吉林省开展经济数据核查,坚决惩处经济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对有的地方工业企业总产值虚报问题,省委高度重视,责成省纪委牵头并抽调省工信、统计等部门15位同志成立专门调查核查组,调取相关资料和数据,深入重点工业企业逐一调查核查,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省纪委已提出处理意见,拟对相关人员分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目前正在履行程序。

在纪检工作方面,通报中提到,目前初步完成派驻纪检组人员配备工作,空缺的纪检组长已选配,调整、交流、选配副组长21名,一次性补充39名一般干部到派驻纪检组。

内蒙古自治区

开展干部选任过程倒查工作

在选人用人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通报中提到,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对2013年7月以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或立案调查的区管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在反馈意见基础上进一步认定共有26人属于“带病提拔”,逐一开展选任过程倒查,逐一形成倒查报告,对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问责。

同时,在全区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或被立案调查的126人选任过程进行倒查,根据倒查情况进行严肃整改问责。

整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严肃处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梁立军在带队开展换届考察期间违规接受轮流宴请问题,给予梁立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至正处级,调离组织部门,收缴其参加公款宴请应承担的费用;给予赤峰市委组织部原部长纪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组织部长职务,收缴其参加公款宴请应承担的费用;对其他21人分别作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收缴餐费等处理。对照梁立军等人案例,全区旗县以上党政机关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严肃整改。

同时,着力整治“一桌席”、“二次宴请”、“隐蔽就餐”等问题。自治区纪委对31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对违规操办丧事和借公务出差之机旅游的2名厅级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严格规范干部职工福利、补贴发放。查处内蒙古人大杂志社违规发放编辑费问题,对社长海洋等人诫勉谈话并调整职务,42.95万元全部追回上缴财政;处理住建厅违规发放加班费、餐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收缴其二级单位违规资金320万元,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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