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发改委:将定期发布涉金融“黑名单”并联合惩戒

2017-08-18 10:47: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北京8月18日电(记者 李金磊) 国家发改委今日透露,将加快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涉金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发改委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涉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对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建立了涉金融领域的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据悉,近期,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涉金融黑名单的数据来源和标准。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已经筛选完成,已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并推送给21个部门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孟玮指出,涉金融黑名单按照失信类型,分为严重失信债务人名单、非法集资名单和其他严重违法名单等三类子名单。已公布的首批涉金融黑名单合计约300个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就达62亿元。

“后续,我们将加快涉金融黑名单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发布涉金融失信人名单相关信息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孟玮称。

同时,孟玮还指出,将深入开展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向有关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推送涉金融失信人信息,共同开展失信行为治理和失信风险防范工作,并将地方政府在涉金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情况纳入城市信用监测指标,进一步促进金融活动参与者守法守信,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