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9日电 (记者 董子畅)记者9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九寨沟地震发生后,食药监总局立即下发《关于做好四川九寨沟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指导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地震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保障食品药品供应和灾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 总局要求,一是对地震灾区餐饮单位、集贸市场、副食店及药店等重点区域,以及受灾群众集中救助安置点、临时供餐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加大监管力度,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对救灾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和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流入灾区,严打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灾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受灾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救灾急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做好救援保障工作。 目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启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成立“8.8”九寨沟地震抗震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九寨沟地震灾区食品药品供应保障充足。(完) |
相关阅读:
- [ 08-09]3名九寨沟地震重伤员转往川大华西医院:生命体征平稳
- [ 08-09]九寨沟地震保险业首笔赔款成功支付
- [ 08-09]福建发布安全提示:游客近期暂勿前往地震灾区旅游
- [ 08-09]多方昼夜驰援,九寨沟地震救灾全景扫描
- [ 08-09]公安消防部门全面展开四川新疆地震灾害救援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