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作为进出境监管机构,海关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本报记者采访了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 记者:各地海关在打私行动中,发现当前洋垃圾走私有何特点? 张广志:我认为有以下3个特点值得关注: 一是废物走私区域性特点突出。2013年以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所在海关累计查处走私废物案件400起,查证涉案废物117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73%和61%。 二是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进口固体废物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共查获此类走私废物案件313起,查证涉案废物超145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57%和76%。 三是以伪报、夹藏等方式走私洋垃圾时有发生。2013年以来,共查获此类走私废物案件338起,查证涉案废物125万吨,分别占案件总数和涉案废物总量的62%和65.8%。 记者:就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目前海关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张广志:我们要继续把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打私的重中之重,围绕打击治理洋垃圾走私,密切与公安、边防、海警、环保、商务、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联系配合,严厉打击治理洋垃圾走私及国内非法加工销售行为。同时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监管和专项稽查,持续加大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走私和海上偷运走私力度,坚决把有毒有害废物拒于国门之外。 一是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查验力度。严格落实固体废物“三个100%”查验制度要求。 二是全面开展监管场所、查验场地环保风险大排查。 三是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转关规定。通过加大安全智能锁和卫星定位终端等高科技物联网设备的应用力度,切实提高对转关货物的途中监管,确保固体废物转关监管到位。 四是加强申报单证审核,加大对进口固体废物各类单证审核力度。 五是加强风险研判。开展到货前舱单风险分析,严控准入风险,加强与重点国家海关的合作。 六是开展专项稽查。2017年内开展专项稽查,发现走私违规线索的坚决依法查处。 七是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监测预警分析,定期跟踪反映进口固体废物动态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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