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解密走私洋垃圾暴利链:旧服装利润至少十倍

2017-07-23 15:43:40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洋垃圾中旧服装每吨能带来数千元人民币利润 网店成国外旧服装新销售渠道

  旧服装是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种类

  走私分子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

在7月20日环保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国际合作司司长郭敬就表示,“一些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将固体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有的甚至是非法出口。”他指出,国内国外都有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非法进口、夹带走私洋垃圾。那么,非法进口洋垃圾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链呢?

7月18日,我国正式通知WTO,将在今年底前紧急禁止4类24种固体废物入境,其中包括生活来源废塑料、钒渣、未经分拣的废纸和废纺织原料等高污染固体废物,这些进口固废通常被人们称为“洋垃圾”。这些“洋垃圾”常掺杂有高污染垃圾与危险性废物,我国调整垃圾进口法规是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其实,此前的4月18日,我国已经通过的《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完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分行业分种类制定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的时间表,分批分类调整进口管理目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大幅减少进口种类和数量作出了部署。

释疑

我国之前为什么要进口“洋垃圾”?

正是这个消息的出台,使很多人才意识到原来之前我国对于“洋垃圾”进口并非完全禁止,而是可以在允许范围内进口。那么我国为什么需要进口“洋垃圾”呢?

我国是从1996年开始对固体废物进口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并颁行了进口目录,每年对进口品种和数量进行总量调控。这主要是根据当时我国在塑料原料、造纸原料、橡胶原料上曾出现过一定程度的匮乏,希望通过固体废物的适度进口补充这些原料的不足。

数据显示,我国对固体废物的年进口量占全球年产生量的56%,去年进口量高达730万吨,总值达37亿美元。不过据环保部人士表示,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中国已经对一些粗放型产业逐渐淡出,对于部分洋垃圾的需求量也应声而降。近年来我国合法进口的固体废弃物已经由以低价值、重污染的废塑料、废纸为主转向了高价值、污染低的废金属上。此次我国率先禁止进口的24种固体废物绝大多数都属于前者。

关注

非法进口洋垃圾已形成利益链

在7月20日环保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国际合作司司长郭敬就表示,“一些国家通过多种方式将固体废物转移到其他国家,有的甚至是非法出口。”他指出,国内国外都有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非法进口、夹带走私洋垃圾。那么,非法进口洋垃圾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利益链呢?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早在三十多年前,日本等周边国家就开始出现了一些专门向中国出口垃圾的专业公司,它们收集到垃圾后经过简单分类组织向中国出口。这些国外的垃圾供货公司中,既有外国人开的,也有在中国专门接收洋垃圾的人跑到国外注册的,自己形成上下游产业链。

其实这些国外出口垃圾的公司从收购垃圾到整个出口过程中物流都是要自己出钱的,所以它们从垃圾本身赚不到钱,收入都来自国外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置补贴。据了解,发达国家对于垃圾处理的费用很高,大概在每吨400美元至1000美元,而运到中国,即便加上运费每吨的成本只有10美元至40美元。

这些洋垃圾进入中国后,国内的接收方通常以极低的价格买进来。不过根据每次垃圾的种类不同以及分类的精细程度有价格区别。通常以废旧衣服为主的洋垃圾为每吨几百元人民币的价格。然后这些洋垃圾会通过多次挑拣分类,层层转卖出去,往往越到分拣精细的后端价格越高,最后就形成了纸张、金属、塑料、服装、电器等精细分类的垃圾,再运送到不同的地方进行进一步不同方式处理,比如,纸张、塑料、金属类的会作为原材料投入循环生产;电器会在拆下有效零部件后进行进一步拆解,比如,分离出玻璃、塑料、橡胶、金属等,有时还可以提炼出贵金属,但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这些洋垃圾流入中国,大致经过入境、转运、加工、销售等几个环节,有着明确的分工,形成了产业链,通常按照不同环节对不同种类垃圾有着明确的界限,由不同组织分别经营并且之间形成单线联系。最终各方都在这个产业链的不同环节获利。

现状

为牟暴利走私洋垃圾手法不断翻新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对垃圾都唯恐避之不及。然而在一些人眼中,垃圾却成了宝贝,千方百计要进口到中国。一方面,是这些洋垃圾确实能够成为一些行业的生产原材料实现价值,但另一方面则是很多人对一些洋垃圾翻新再次出售牟取暴利。也正是因为这种利益驱使,很多不具备垃圾进口资格的人也想方设法不惜通过违法手段走私洋垃圾。据海关人员向北青报记者介绍,“违规洋垃圾”大致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超越我国规定进口范围把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种类入境中国,另一种则是没有许可证的企业通过租买许可证进口洋垃圾。

据了解,我国海关从2013年开始专门针对“洋垃圾”走私启动了的“绿篱”专项行动,对洋垃圾走私起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作用。但由于其中的利润丰厚,“洋垃圾”走私手法也不断翻新,走私分子与海关缉私人员玩起了捉迷藏。

我国明确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走私,包括废矿渣、废催化剂、废轮胎、废电池、电子垃圾等工业废物以及旧服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但走私分子则对应以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躲避海关监管,比如,将国家禁止入境的废物伪报成与之外形类似的其他货物,并提供虚假单证以逃避海关监管,甚至有的在申报进口货物时,直接夹藏国家禁止进口的“洋垃圾”。有的还在废五金中夹藏禁止进口的电子垃圾、在废塑料中夹藏废轮胎切片,甚至还有的在矿石中夹杂明令禁止进口的废矿渣,这些都增加了检查人员对货物区分和定性的难度,特别是矿石和废矿渣有时甚至属于同一属性,仅在矿物质含量方面有所区别。

聚焦

转租许可证成洋垃圾走私主要手法

为了规范进口洋垃圾的管理,我国对固体废弃物的进口和处理采取许可证制度,也就形成了“指标”。虽然我国明确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但事实上,由于许可证是紧缺资源,一些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资质的公司开始有偿转让许可证。据海关人士介绍,所谓转让许可证其实就是虽然自己消纳不了那么多洋垃圾,但依然顶着许可证的“上限”进口,将洋垃圾入境后再转给没有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从而让这些无证者也得到了洋垃圾。这种租借许可证已经成为当前最主要的犯罪手法。

在近期我国东南某地查处的一宗“洋垃圾”倒卖案中,查办人员发现,两家企业从2015年开始分别以每吨约80元的价格,向另一家拥有许可资质的化工企业购买约1.8万吨的进口废塑料批文指标,后者牟利近150万元。在今年3月立案侦查的一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中,实际收货人在境外采购废塑料,之后由拥有许可证的某贸易有限公司与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放行后再运送给实际收货人,两家公司向实际收货人收取每吨700元至800元不等的“包通关费”。

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有资质企业铤而走险出卖这些固体废弃物进口指标,其实除了牟利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如果今年进口指标用不完,环保部门就会在下一年核减进口指标,形成了“用不了也要进口”的失控局面。加上一些地方对合法进口进来的固体废物缺乏流向监控,也“成就”了这种许可证寻租行为。在一桩案例中,一家公司建有三条用于处理进口固体废物的生产线,却仅有一条正常开工。但该公司仍按照每年产能全开即15000吨的“顶格额度”向海关报关,“套”出来的额度就被“转让”出去。自己用不完进口额度的同时,大量进口超过自己处理能力的洋垃圾,这些进来又无法通过正规渠道消化的洋垃圾全部进了地下加工厂,进行分拣提炼,一方面对环境带来了严重威胁,同时一些通过非法渠道进口的洋垃圾进行二次销售,更是对国人的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揭秘

洋垃圾中旧服装利润至少有10倍

以旧服装为例,通常国内接货人以一二百元一吨购进以旧服装为主的洋垃圾,然后经过层层分拣,最终能按1元钱1斤的价格销售出去,除去人工成本,转一次手价格就翻了几番。

而以1元钱1斤买去旧服装的买家则会再根据新旧程度进行分拣,对于比较新的衣服会采取翻新手法通过一些不正规渠道进行二次销售,往往都是当作新衣服卖。而拣出来的一些没法当新衣服卖的则直接当作二手服装销售,可以按几元钱一件或者论斤称的方式再销售出去,最终销往偏远农村、工地等。另外,电商如今也成为这些服装类洋垃圾的重要流通渠道。

有曾经采访过专门翻新旧服装的洋垃圾村的媒体推算,即便最后有一半旧服装无法二次销售,彻底变为垃圾抛弃,通常也能达到10倍左右的利润,即每吨洋垃圾能带来数千元人民币的利润。

其实,旧服装是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洋垃圾种类。不法分子主要是通过在合法洋垃圾中夹带等走私途径进口国外旧服装。此前曾有媒体引用知情人士的话,称这些旧服装都是“来自于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的垃圾场、废品处理厂及医院、殡仪馆,有些是病人不穿的,有的甚至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此前曾有媒体在暗访时亲眼见到一些进口旧服装上存在大量血迹。

12下一页 12下一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