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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倒卖暗藏洗钱陷阱 不少地区已形成地下产业链

2017-05-26 07:07: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近期,苏州一家银行网点因一张银行卡挂失,意外牵扯出一个洗钱团伙。为争夺银行卡中的9145元钱,洗钱团伙与出售银行卡的人上演了一出“黑吃黑”,结果谁也没讨到好果子吃。

这起“闹剧”折射出的当下银行卡倒卖乱象,不免令人担心。在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和反洗钱合规管理不断加强的同时,持卡人也得多留心,提升银行卡合规使用的意识,别为蝇头小利落入洗钱陷阱。

3月21日,浙商银行苏州分行姑苏支行的业务主管陈蕾接待了前来办理借记卡的客户吴某。吴某就开了一张卡,其余什么业务都没办理,就匆匆离开了。3月24日,吴某又带着临时身份证来挂失银行卡,要求补办一张新的。才过了三天,新开的卡就丢了,又要办新卡,这个客户也真是够“粗心”的。

更奇怪的是,3月28日一个自称“吴某”的人,通过客服热线投诉了姑苏支行,称新办的银行卡莫名其妙“被挂失”,要追查谁挂失了他的卡。银行一下懵了,怎么还有自己投诉自己的呢?

银行急忙调看了吴某来行开卡、挂失的录像,确认是身份证上的本人。不过,调查发现,吴某到银行开户预留的电话与打电话投诉的手机号码并不一致。

别看只是手机号码不同,其中大有玄机。因为一些人出卖自己实名银行卡时,往往预留给银行的是洗钱团伙提供的手机号。洗钱团伙可以利用他人银行卡和可接受验证码的手机号进行洗钱活动,将国内资金境外取现,蚂蚁搬家似的将钱提走。

看来,这个令人费解的银行卡挂失事件或许和洗钱有关!

银行通过台账记录发现,吴某办卡之后,账户里被转入了9145元钱。而就在同一天,该行还有三位新卡客户,卡里都被转入了9145元。这4笔9145元转账,均来自另一家商业银行同一持卡人。

其余三张新卡上的9145元钱,都于短时间内在台湾地区被取走。只有吴某卡中的钱因为银行卡挂失,仍留在账上。

据银行网点的值班大堂经理回忆,这三位新户的情况和吴某很像,都不是苏州本地人,无正当职业和固定居所,对自己办卡的目的含糊其辞。“从我们的经验来看,这有可能是洗钱团伙和银行卡倒卖人之间‘黑吃黑’,真吴某和假吴某在争夺卡里的9145元钱。”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运营科技部总经理陈黎说。

吴某本想出卖自己的实名银行卡,却不满足于卖卡挣的几百元,看中了洗钱者转入他卡里的钱。毕竟卡是用吴某名义办的,只要他一挂失,洗钱者便无法转移资金。吴某只需补办一张新卡,便能坐享其成。

不过,因为“挂失”拿不到钱的洗钱团伙可着急了,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想知道是谁动了他们的“奶酪”,结果是谁也没有拿到钱。目前,苏州支行已将此事移交当地公安作进一步处理。

比起“真假吴某”的闹剧,更令人担心的是,像吴某这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出卖自己银行卡的投机者大有人在。不少人只顾着眼前的蝇头小利,却不知已参与了洗钱犯罪,倒卖银行卡乱象频发。不少地区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收购、开办、销售、使用银行卡的地下产业链,对国内金融安全、打黑反腐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倒卖银行卡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规定,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5年内暂停其非柜面业务,3年内不得新开账户,并将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社会公布。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要不断加强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和反洗钱合规管理;对金融机构而言,则要加强内控管理、合规履职,筑起防范金融犯罪的坚实防线。

持卡人出售闲置银行卡是助纣为虐,同时会危害自己的信用记录。持卡人应管好银行卡,闲置银行卡应及时销户,莫因贪恋小便宜而落入洗钱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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