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女子银行卡少近3万元:11岁儿子玩网游惹的祸

2017-05-23 14:25:58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核心提示|智能手机、网络游戏的强强联合,日渐深入小学生的生活,而网络游戏监管的空白,让众多家长受到经济损失的同时束手无策。近日,家住鹤壁市的张女士向大河报记者反映,她还在念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小哲(化名)因为玩手游将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刷了近3万元,生活并不宽裕的张女士整日以泪洗面,不知道该怎么办。

张女士手机显示的消费记录

遭遇

银行卡近3万元“消失”竟是儿子网游惹祸

近日,鹤壁的张女士因用钱去银行取款,发现卡里3万元存款只剩下2023元,“我最近没有买过什么东西,是不是银行卡密码被盗了?”张女士赶紧报了警。

“这可是我丈夫在外地辛苦工作给两个孩子积攒的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据张女士介绍,她没有工作,在家看管两个孩子,生活比较拮据。当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调取了银行卡明细账单,短短两个月,她的银行卡账号给上海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一家网络通信公司等游戏账户转账100多次,共计27853.55余元。

满满的几页纸上显示,从今年的2月15日至4月22日,她的银行卡支出648元、328元、298元等金额多次出现,其中刷走648元就有24笔。民警看完消费明细,让张女士回家问问孩子。

“我手机也没消费短信提醒,没能及时发现这事儿。”张女士很是后悔。

调查

小学网游成为交流共同语言,刷卡不知花多少钱

到家后,张女士询问11岁的儿子小哲才得知,今年2月份以来,他一直都在玩王者荣耀、球球大作战、漫灵、中萌等手机网络游戏。短短两个多月,小哲共在这4个游戏账户内充值近3万元,这些钱全部用于购买虚拟商品,而购买的虚拟商品也所剩无几。其中为一款“球球大作战”手游就充值了17000多元,“孩子平时学习完了拿着手机玩会儿游戏我也没太在意。平时买东西总带着孩子去,没想到孩子能记住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这让张女士很吃惊。

5月19日,记者见到了哭着不愿意见人的小哲,他玩网游是同学教的,“我们班几乎都在玩这些游戏,如果不玩儿大家就没有共同语言了。我也不知道会刷妈妈那么多钱,只是想比同学更厉害些就买了。”小哲小声地说道。

张女士给记者打开了小哲经常玩儿的球球大作战游戏账户,登录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年龄为10岁,里面的虚拟商品琳琅满目。王者荣耀的界面是链接QQ账号登录,年龄同样为10岁,里面角色、装扮、道具有数百个。“网络游戏太坑孩子,也没有任何限制。”张女士气愤地说道。

质疑

网游该不该对未成年人设限?未成年人的充值能否归还

“事情发生后我就试图联系两家游戏运营商。一家公司称需要我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孩子未在监护人监护下购买虚拟商品,15天后给处理结果。而上海那家网络公司客服人员称公司一直没有退款功能,拒绝我的诉求。”张女士说道。

“网吧尚且对未成年人设限,网络游戏该不该对未成年人设限?”张女士提出质疑。张女士给有关收款单位提交了小哲的消费证明,但是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她没有收到任何运营商的回复。

5月19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相关的一家网络通信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反映的问题他们正在处理,公司会尽快找一个退费人员跟张女士联系,妥善处理此事。记者又致电上海相关网络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正在积极处理,随后将会跟张女士联系来处理这件事情。截至发稿时,两家公司都未主动与张女士联系。

律师

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了解到,今年网信办起草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要求公共上网场所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智能终端设备在出厂时或销售前,应当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为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提供便利并进行显著提示。

张女士就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对于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超出能力范围内的交易额,家长可以主张撤销。监护人应该搜集相关证据先和游戏厂商协商能否退回,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多位家长网友留言表示,网游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伤害,近视眼、学习成绩下降,给家长造成经济损失。希望国家尽快规范网游,可以给家长和孩子一个上网环境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