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4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对迈高乳业(青岛)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和管理缺陷,已被要求进行整改。 检查发现,该公司个别检验人员资质未持续符合生产许可条件。一名实验室检验人员为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学历,具有3年检测工作经历,不符合相关要求。 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包括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等方面。 过程管理制度方面,在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7月25日浸泡奶粉勺用酒精的领用记录中,该公司使用乙醇含量75%的酒精共计28桶(25kg/桶),该公司提供的该酒精生产企业的食用酒精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明细不包括该乙醇含量酒精,不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未监测灌装车间18个高效净化器的换气次数,不符合相关要求。该公司仅对清洁区2名人员进行了体表微生物检查,未对其余5名工作人员进行体表微生物检测,不符合相关要求。 检验管理制度方面,在2016年全项目检验能力验证报告中,该公司缺少叶酸、生物素及维生素B12等项目的检验能力验证,不符合相关要求。 检查还发现,该公司部分项目检验能力不足。现场检验能力考核时,一名微生物检验人员不能独立完成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现场模拟实验,不符合相关要求。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该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情况反馈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该公司整改,该公司完成整改后要向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验收情况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
相关阅读:
- [ 05-04]福建省食药监抽检12大类食品1390批次 28批次不合格
- [ 04-29]食药监总局:厦门乳企恒信乐健公司涉嫌违法生产
- [ 04-26]食药监总局发布:这些食品化妆品谣言害人不浅
- [ 04-26]食药监总局权威发布:这些食品化妆品谣言害人不浅
- [ 04-25]食药监总局发布“青蟹打针”等食品药品类谣言
- [ 04-19]食药监总局: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要打“组合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