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教育部:中小学教材勿出现教辅链接网址、二维码

2017-05-02 15:5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曦 陈曦  
分享到:

中新网5月2日电 教育部网站今日发布关于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教材中一律不得出现提供额外教学辅助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通知共提出八条要求,具体如下: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相关学科(除《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仍使用《2016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教基二厅函〔2016〕12号)公布的教材。

二、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因部分册次教材审定工作尚未最终结束,上述教材使用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普通高中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2011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变动部分)》(教基二厅函〔2010〕20号)和《2009年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教基厅〔2008〕6号)公布的教材。因普通高中教材将进行全面修订,各地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体育运动学校初中阶段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专用新编实验教材。其他年级仍沿用原选用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五、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起始年级使用特殊教育新编教材。

六、中小学教材中一律不得出现提供额外教学辅助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七、中小学教材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的有关工作。如需更换教材版本,应严格按照中小学教材选用有关规定进行,并为教材印制、发行等留足时间,确保课前到书。

八、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