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4月20日电(见习记者 李媛媛 通讯员 施海)20日,记者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获悉,涉事男子郑某因爱车被划气不过,遂产生报复心理,在爱车被划的地方连划12辆陌生汽车。近日,郑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16年7月26日上午,缙云县新建派出所接到多位车主报警称汽车被人恶意划破。经过走访排查,新建派出所民警最终锁定了作案目标,将划车男子郑某传唤到案。 该男子对自己划车的行为供认不讳。他说当晚在家中,想起前几天自己的爱车在新建镇卫生院门口被人划了,心里越想越气,出门后看到别人的车停在该卫生院门口,心理有点失衡。 据交代,2016年7月25日晚,郑某来到新建镇卫生院附近,在路旁捡到一把小刀对着停在眼前的一辆越野车一通乱划,然后沿着街道寻找车子,且边走边划,直到损坏了第12辆车后才停手。 经鉴定,郑某划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397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郑某任意损坏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念其积极赔偿,认罪态度良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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