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西篇】江西出台“46条”重金揽才

2017-03-31 22:42:40 章娜 来源:中国江西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机制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单位待遇

建立市场化的创新成果利益分配机制。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不上缴国库,全部留归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保障离岗创新创业科技人员离岗期间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保承续等方面的权利。

鼓励科研人员在岗创业。允许高校教师从事多点教学获得合法收入。

健全人才向一线流动机制

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自由落户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适当放宽学历、专业和年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允许部分职位面向本市、县(市、区)户籍人员定向招考。

对条件艰苦偏远乡镇基层一线人才进一步倾斜,帮助解决住房、就医、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问题,放宽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或就业的人才,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并享受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

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高层次人才子女读书可自主择校

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人才公寓建设,优先解决引进人才的过渡性住房问题。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提供房贷贴息、房租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体检、就医等优质服务。支持人才购买相关商业医疗保险。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经认定为优秀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