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与东部,对口咋牵手?(政策解读)
2017-03-22 11:47:5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陈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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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面对标,既有“硬合作”也有“软合作” 方案重点引导对口合作省(市)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创新创业水平和搭建合作平台载体等四个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其中,对标先进经验做法、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方案明确,主要推动双方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对内对外开放等领域开展合作。周建平表示,之所以强调这些领域开展合作,因为东部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民营经济发展、投资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推动东北地区向东部地区学习借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比如民营经济方面,全国工商联全国民营企业500强的排名,东北入围的只有10家企业,浙江和江苏、广东省都有近百家。” 周建平介绍,对东北来说,目前关键是通过和东部地区对标,来发现自己的不足,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对标学习。首先,学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多地利用经济手段、政策手段、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保证经济良性发展,尽可能少用行政手段,大力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内生动力。其次,学思想、转观念、换思维,通过干部互派、相互挂职和定点培训等方式,加快东北地区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再次,学习如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努力将东北的冰雪、森林、矿产等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来促进发展。第四,学习如何运用灵活的现代营销网络和营销模式,把东北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品推送出去,更好地开拓市场。最后,学习如何打造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五个方面既要有项目产业等“硬合作”,更要有干部挂职培训、先进经验借鉴、思想观念和发展理念学习、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软合作”。 产业合作、产业结构调整合作方面,周建平介绍,主要是引导双方开展“四个对接”:东北地区装备制造能力与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效对接,东北地区具有优势的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与东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东北地区特色农业与农产品与东部地区消费市场对接,推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在文化、旅游、健康产业方面合作对接。 明确分工,建立对口合作成效评估机制 组织开展对口合作是一项跨区域、宽领域、多主体的重大制度创新性工作,既要求对口合作省市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好主体责任,也离不开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方案明确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组织部会同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和相关省市政府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周建平表示,在对口合作省市组织开展干部互派挂职交流,对东北三省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方面,则要积极争取中央组织部等的大力指导支持。国家发改委则主要牵头推动指导对口合作各相关省(市)抓紧修改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支持政策落地等方面工作。 为推动对口合作工作有序推进,方案也明确,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科技创新、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对口合作倾斜支持,也要求东北三省四市积极主动做好对接,为对口合作重点项目和重点园区推进创造良好条件。此外,对口合作工作成效评估、督查评估机制也将建立确保措施落实。 《 人民日报 》( 2017年03月22日 02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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