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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好编纂民法典的第一步

2017-03-14 09:33:38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责任编辑:蔡秀明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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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时代性和前瞻性

“草案规定了对个人信息、数据和虚拟财产提供民法上的保护等,体现了时代特征。另外,对一些难以界定权利属性或范围的新形态,草案为将来权利确立留下了空间,体现了前瞻性。”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段祺华认为,草案对物权法、民法通则等进行了科学整理,实现了法律界一直以来的愿望。

吸收群众智慧是草案的又一重要特点。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朱国萍所在的虹桥街道,是全国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全国人大法工委多次前来调研,收集群众关于民法总则的意见。她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社区居民意见提了几条建议,大部分被采纳了。

她给本报记者举了个例子。社区里有一个跟着父亲生活的孩子,一次,这名父亲犯事被行政拘留7天。这家人的亲戚朋友都不愿照顾孩子。她只得在这7天里全程陪护孩子,吃住都在居委会。她说,“当我看到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由居委会直接担任监护人,我当时就提出来,居委会实在有心无力。”翻开草案,她惊喜地发现,这种情况已被修改为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我本来以为,立法离基层百姓很遥远,但这次参与民法总则草案制定,让我感受到了法律也很接地气、有温度。”朱国萍说。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此次公布的草案分为11章,共210条。虽然条数不多,但是字字千金。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重点关注了草案中保护民事权利、扩大民事主体的内容。比如,草案对民事权利种类、取得、行使予以专章规定,强调财产权平等保护、民事权利不得滥用;增加个人信息受保护,对胎儿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规定;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下调;首次确立了符合条件的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特别是规定了像农村集体组织经济等一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主体等,都让他印象深刻。

“这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我国国情和时代要求、科学完善的民事基本法,将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巩富文说。

“草案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全国政协委员、新疆诚和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潘晓燕向本报记者表示,草案亮点之一是非常关注弱势群体,“弱势群体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胎儿。草案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强调公平、公正的原则,这一点让人欣喜。”

她特别注意到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内容。民法总则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扩大了监护范围,尤其是注意到对失能老人的保护问题。“以前的民法通则主要关注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人群,欠缺对老年人的关注。草案把失智、失能老年人纳入被监护人范围之内,是很大的进步。”潘晓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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