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代表委员建议家校合力、多措并举防治校园欺凌

2017-03-11 16:15:17 仇逸、何欣荣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勍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仇逸、何欣荣)“绝不能将校园欺凌当作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 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表示,从一些已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对这类事件的应对和处理能力存在不足,建议家校合力、多措并举防治校园欺凌,坚决对欺凌、对暴力说“不”。

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表示,应该参考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定义,结合我国实际,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对校园欺凌进行明确界定。“既不能忽视校园欺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也不应夸大其词,甚至扭曲恶搞;既要认识到欺凌与暴力行为是部分青少年学生成长中的现象,又要进行有效干预,平衡好对未成年加害人和被害人的保护。”

郑惠强建议,学校要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学校在反欺凌工作中的责任,包括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反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制定专门的欺凌处理程序并配备相应人员等。

郑惠强还建议,加强校园周边整治,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隐患苗头,及时预防处置;通过净化网络环境等遏制暴力文化对未成年人心灵的侵蚀。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朱雪芹表示,要加强家校、师生和父母子女交流沟通,家长应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不能只关心成绩更要关心子女的心理健康。

朱雪芹还建议:“要为遭受欺凌的学生拓宽援助的渠道,也要加强对实施欺凌的学生的训诫、矫正、家庭辅导等,对情节严重的行为要严肃惩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