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丁小溪)记者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其中,批准逮捕教唆、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起诉6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表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校园安全,在依法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的同时,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涉罪学生,坚持少捕慎诉,必须提起公诉的,依法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数据显示,检察机关2016年共对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98人,不起诉688人。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在保护被害学生权益方面,各级检察机关在保护其隐私的同时,与教育、综治、民政、团委、妇联和司法社工等密切合作,着力做好救助工作。2016年,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导512人、身体康复338人。 “未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涉案家庭发挥监护帮教作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合力。”张志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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