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将制订以居住证为准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
2017-02-14 16:14: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周冬 王祥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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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分为六大部分,分别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加快优化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工作要点》指出,要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主要包括:强化改革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研制发布《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 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推动各部门、各地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改革政策。 推进考试招生改革。指导地方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密切跟踪指导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指导上海、浙江完善录取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确保2017年上海、浙江探索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顺利实施。指导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加快办学体制改革。落实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各地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文件。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认定一批示范高校,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建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强化教育督导。督促各地贯彻落实《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督导。继续开展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评估认定。研究制订《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情况监管。完善全国各地中小学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信息月报和媒体报道情况核报制度。 《工作要点》指出,教育部将加快优化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主要包括: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当地第三期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制订出台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意见。推进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推动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启动研学旅行营地建设工作。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启动第二批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建设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整体提升高等教育水平。组织实施好“双一流”建设,设立建设专家委员会,提出建设高校、学科遴选认定标准、程序和范围,组织建设高校编制建设方案,建立信息公开公示网络平台。推动实施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继续搭建应用型高校校企合作平台。继续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法律、会计、教育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机衔接。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加快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步伐,努力建设一批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 《工作要点》指出,要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教育质量。持续加强和改进大中小学德育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切实加强课程教材建设。继续完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完成普通高中课程修订。 《工作要点》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2017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覆盖。深入推进中小学西部教学改革支持活动。 要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制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指导各地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政策。督促有关省市特别是特大型城市,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政策。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水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资助政策,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中职免学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高等学校国家资助政策。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大力开拓城乡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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