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土地改革新进展 2016年,土地改革深入推进,并取得系列新进展,土地新政为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围绕农村“三块地”改革,6月,中国银监会、国土资源部分别在门户网站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在国家确定的15个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地区,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再转让,须征收20%~50%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 围绕服务“三去一降一补”,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从严格控制新增产能用地用矿、支持盘活土地资产、实施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三方面采取12条“硬措施”,进一步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8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围绕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4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各业各类用地,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维护进城农民土地权益;9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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