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29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审计署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0月13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审计署党组反馈了专项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
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10月13日以来,先后组织18次党组专题学习和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的第2天,署党组就召开全署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的视频会议,及时传达学习,随后制定下发通知,对署党组、特派办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印发了专题培训方案和宣传方案,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着问题学,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先后用5天时间组织署党组专题学习会和全署210多名司局级以上干部参加的署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采取集中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发言等系统学习。二是抓好全员深入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召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视频会议,全国审计机关6.4万人参加;以署党组成员和司处级干部为重点,在全署党员干部中连续开展了12次专题学习,每个专题在全署3000多名党员干部中以视频方式集中交流半天,由1名署党组成员、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1名党员代表作专题发言;在中共审计署党校分3期对全署近1600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每期1周,每期培训班都由署党组成员带队领学。
通过学习贯彻,审计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第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是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选择,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第二,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主题,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统一,坚持严字当头、问题导向、以上率下,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充分体现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是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根本遵循;第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升华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纲领,为我们党更好地治国理政,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局面提供了科学指南。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坚持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对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审计署党组诚恳接受、全面整改。署党组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表现在各个层面,根子在署党组,在党组书记,根本原因是署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深”“细”“常”“长”上抓得不够。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切实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并以小见大、举一反三,逐级落实责任。同时,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落实整改;先后召开11次专门会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立足自身抓整改,坚决防止把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单位,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积极协助署党组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抓早。10月13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专项巡视意见后,署党组书记当天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研究整改措施,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随后,成立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巡视整改牵头抓总,由署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各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署机关党委,负责整改工作督导落实。署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做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班子成员直接抓、专门班子具体抓。10月28日,召开全署深入推进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通过上述措施,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提高了对巡视和巡视整改工作的认识,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和巡视整改的要求上来。
(二)坚持抓细。针对中央专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署党组逐条研究、逐项分析,理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10月25日印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审计署党组接受中央专项巡视全面整改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严格要求。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36项整改任务、50条整改措施,整改直接责任人均为署党组成员或署领导,其中:署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还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19项、26条。署党组要求,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不等不靠、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多家单位协同整改的事项,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合理分工、共同推进;对需要持续整改、建章立制的事项,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对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进一步反复沟通协调、争取支持。署党组派驻各单位纪检组长要把督促巡视整改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内容,重大情况随时报告。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巡视整改人人要担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坚持抓常。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促机制,要求各单位每半个月向署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各单位共上报3次整改进展情况,并对整改情况留痕存档,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分管署领导对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逐件审定、倾力推进,并向署党组书记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督查督办,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核实、逐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见人见事见记录。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调研的通知》,成立12个督导组,11月21日至12月2日,对18个特派办分党组、353个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把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督导内容,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学习教育计划,提高学习教育质量和整改落实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巡视指出的问题一着不让、一项不漏地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四)坚持抓实。署党组要求,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更好履职尽责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透过现象看本质,切实做到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就事论事。既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建立长效机制,整改方案确定的50条整改措施中,有19条提出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要求,涉及制度27项。11月26日,署党组召开中央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巡视办派员到会指导。民主生活会上,署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聚焦巡视指出的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为标准和尺子,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不足,逐一开展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其他同志的批评。例如,对中央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署党组反复学习、认真贯彻,但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只提出了贯彻落实要求而未引用原文;向中央巡视组汇报材料中,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只表述了落实的具体内容而未专门列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组同志都深切感到,这既是作风不严谨、工作不认真的表现,更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表现。同志们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开诚布公、深入交流,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共118条(其中署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20条),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坚持抓长。中央专项巡视过程中,署党组和全署党员干部积极配合巡视工作,全面准确客观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例如,积极推进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加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力度,对中央规定的试点地区实现了全覆盖;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意见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细化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等。同时,着眼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成立8个专题研究组,对审计署制度进行了逐项研究和初步清理修订。整改过程中,又对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的规定,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履职尽责、监督执纪问责等8个方面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
对照中央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审计署党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12月12日,明确2016年底前完成整改的37条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2017年底前完成整改的1条措施和12条持续整改措施均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一是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坚持和完善署党组学习制度,切实发挥署党组学习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带领全署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积极践行,将全会各项部署及时落到实处。11月8日,在中央国家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动员部署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署党组书记刘家义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思路和做法。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切实推动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的意见。根据宪法、审计法、中央相关改革部署要求以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经过广泛深入调研探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先后召开中央部门及中央企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评估会,5次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在此期间,署党组书记和分管署领导多次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意见稿经国务院审核后,于12月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全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中央《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部署,制定《2016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开展了32个地区、40个项目的审计,其中审计署直接实施8个项目,对试点方案确定的地区实现了全覆盖。试点做法被中央深改办刊发交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初稿)》,向中央深改办作了专题汇报,确保按中央要求于2017年底前正式出台。
四是强化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督促23家司局级单位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9家未按规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的司局级单位严格落实学习计划,确保完成学习教育各项要求,均已整改完毕。按照署党组统一部署,全署各单位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查找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再核实、再查找,确保不反弹。制定《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到入心入脑、认真践行,做合格共产党员。
2.关于“严格依法审计不够”问题。
一是进一步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制定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国家审计机关”目标,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对相关工作作出了规定。修订完善《封存通知书》、《审计决定书》和《审计处罚决定书》等审计文书参考格式,确保审计文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是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统筹规划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这个中心,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两手抓”“三个区分”,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促进“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为目标,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深入推进财政审计、金融审计、国企国资审计、民生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涉外审计一体化,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统筹整合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平稳发展,推进深化改革,维护国家安全,推动提高绩效。认真履行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制定《2017年地方审计机关应重点抓好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地方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实现全国审计“一盘棋”,提高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是进一步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先后召开3次研讨会,了解不同层次审计干部需求,结合对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状况的深入分析,研究制定2017年度审计署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政治、法治、业务等培训力度,继续推行“传帮带”和实战练兵。明确规定在公务员初任培训、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审计项目培训等各类培训中,着力开展党性教育、普法教育、廉洁自律教育、保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财政财务基础知识教育、审计理论与实务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优良作风,增强依法审计意识,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修订完善《审计业务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界定提请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的范围和审批程序,规范提请银行协助查询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等,将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情况、银行账户协助查询通知书管理使用情况纳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审计系统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巡视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防止越权办事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审计业务、内部管理等进行全面考核。完善和优化考核指标,科学设置量化评分与定性评价指标体系,考核中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一票否决制”,更好地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督促各单位更加注重抓党建、抓队伍、抓管理,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既重部署又抓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和基层组织党建工作。
1.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严格“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部署开展2016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关党委以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听取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述职,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层层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对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实行台账管理,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相应制度。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重点检查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组织生活等。针对巡视指出的56家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并督导落实整改,已全部整改完毕。分管署领导参加了农业司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济南特派办分党组全体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共同查找了在党员意识、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准则》各项规定,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长春特派办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排查全办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分管署领导约谈长春特派办分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办分党组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截至目前,该办各党支部均已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会议记录,并由支部书记对每期支部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认真审核,签字确认,确保党建基础工作质量。
三是加强和改进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相关制度规定,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发挥好在审计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针对巡视指出的太原特派办、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分管署领导约谈太原特派办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太原特派办分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会议纪律工作的通知》、《关于重申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的通知》、《临时党支部工作指南》等,进一步规范临时党支部工作;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将参加2016年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的25名党员全部纳入临时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
2.关于“选人用人标准有偏差,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后,署党组反复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专题研讨、新任司处级干部任职培训时,署党组书记多次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行深入讨论交流,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自我要求、严格选人用人。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及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最新要求,修订完善《审计署2015—2018年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审计署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审计署党组选人用人纪实制度,确保与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二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理念,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改进民主推荐方式方法,提高民主推荐质量和工作效率。细化干部考察、讨论决定等具体程序,完善考准考实干部的具体办法,注重对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社交网络的考察,经常性、全方位、多渠道识别干部。完善追责问责的可行措施,将干部选拔任用问责落到实处。开展经常性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的方式方法,将研判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规划,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针对司、处级正职岗位空缺较多的状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统筹规划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尽快充实司、处级正职岗位。2016年7月以来,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安排,接受1名地方干部任署派出审计局局长;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11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7名),目前正在开展9名正司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特派办已选拔任用9名正处长(其中10月13日之后6名),目前正在开展20名正处长选拔任用工作。直属单位拟提拔任用8名中层正职干部,目前已进入考察阶段。对数据司、计算中心等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综合各方面因素,多渠道、多方式挑选和充实处级正职干部。
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教育工作。在中共审计署党校(审计干部教育学院)举办培训、进修班,今年已培训党员、干部4131人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派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延安干部学院、浦东干部学院、井冈山干部学院学习,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特别是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地区锻炼。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做好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开展工会、团委、妇工委换届改选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人员,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严暖结合,切实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和身心健康。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把握项目安排节奏,严控现场审计时间,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分析通报,合理调配审计人员。在印发署机关服务手册基础上,18个特派办均研究制定了服务手册,提出各类服务措施共464条,积极为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发文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考核检查内容。
3.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漏报瞒报率较高”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署党组书记和分管署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强调要从对党是否忠诚、对组织是否坦诚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必须按规定如实准确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作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注意事项视频宣传片,在署办公楼循环播放,将修改完善的个人有关事项填报示例加载署专网供学习参考。计划于12月召开审计署副处级以上干部视频会议,对2016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专门部署。
二是坚持“凡提必核”,加大抽查处理力度。对2016年9月之后所有拟提拔使用、列入后备干部、转任重要岗位的136名干部(其中10月13日之后83名)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1名拟由非领导职务转为实职的副司局级干部未如实报告其配偶名下房产,署党组及时作出调整,不再将其列为符合条件人选,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管党治党不严问题。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署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以及《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意识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结合基层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完善主体责任制度规定,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修订完善《中共审计署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强调署党组负总责,各特派办分党组、各基层党组织、各基层纪检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署党组派驻纪检组长根据分工和职责具体落实。认真落实署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严格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并及时报送情况。坚持每年组织全署司局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署党组签订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郑重承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督促各单位分别与责任处室签订责任书,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逐级分解,有效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和纠正“上热下冷、层层递减”现象。署党组书记向所在党总支签订了承诺书。承诺践行情况,年终要结合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作出报告。
三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复核处理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违反党纪未给予党纪处分的情况,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了巡视组要求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按规定作出处理。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借女儿结婚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问题,进一步查清有关情况,由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组长和署机关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1000元礼金。针对反映1名司局级干部为母亲大办丧事、收受礼金问题,重新进行核实,由署领导和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副组长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退还收取的3000元礼金。全力做好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对移交署机关纪委的信访事项及干部职工个人诉求事项,逐一认真分析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现已基本处置完结。积极支持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办理移交的信访事项。
2.关于“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强化执纪问责。认真落实《条例》、《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司与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议事协商机制,明确署管干部问题线索分工处理程序,完善署党组会议议题征求意见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听取意见程序等。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署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收到的7件反映司局级干部事项的信访举报材料一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同时,再次明确今后各单位收到或在工作中发现署管司局级干部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提高监督执纪能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印发《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印发审计署特派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的通知》,将特派办机关党委与人教处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处并合署办公,调剂增加纪检部门编制,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制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细化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程序,建立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及信访举报工作台账。研究制定问责实施办法,实现问责的制度化、程序化,以严肃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3.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署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18条措施,作了进一步修订、完善和细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定期报送制度,向中央专题报送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更加严格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审计署机关会议管理规定》、《审计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进一步严控会议标准、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优化机关公文处理流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16年7月以来,署党组各成员深入审计一线和基层调研103天(其中10月13日之后32天)。同时,派出调研组调查了解审计现场工作和生活保障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努力做好基层和一线审计人员的工作及生活保障。在反复调查研究、座谈讨论,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的基础上,针对审计人员经常在驻地以外开展延伸审计工作等实际情况,提出《审计署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延伸审计交通费管理规定》,与相关部门进一步磋商,积极争取支持,努力改善审计一线工作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严肃执纪问责。结合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复核工作,针对巡视提出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严格给予党纪处分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对相关问题逐一梳理,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署机关纪委专门召开纪委会,深刻反思问题产生根源,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1名正司局级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年初,署党组书记发现有的特派办个别干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责成署机关纪委、办公厅密切协助中央纪委驻署纪检组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核实,责成相关人员自付超标准报销的金额,并依纪依规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四、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审计署党组将在巩固巡视整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把整改工作深度融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坚持抓常抓长,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持续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持之以恒、务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查明原因、厘清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要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审计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转化为审计监督的成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更加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重大政治原则来贯彻,作为严格的政治基准来执行。一是坚决拥护、坚决服从、自觉维护、坚定捍卫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经常、自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三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切实做到始终忠诚于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正确对待权力,始终牢记政治责任。
(二)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国务院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严格执行署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组学习辐射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二是坚持全员深入学,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和审计组临时党组织学习制度,充分发挥中共审计署党校的功能和作用,搞好党员干部集中教育培训。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紧密联系本单位和个人实际、思想和工作实际、国际和国内实际、社会和身边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边提高,学深悟透、积极践行。通过学习贯彻,切实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真正把全体审计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政治意识,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一手抓党的建设、一手抓业务工作,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把担子挑起来,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准则》各项规定,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央专项巡视成果。
(四)更加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署党组、党组成员特别是党组书记,审计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主动接受纪检机关、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虚心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署和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审计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署党组对各单位巡视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四是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审计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五)更加严格各项规定,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适应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制度。一是根据《准则》、《条例》各项规定,研究编制操作指引。二是根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审计署制度逐项梳理研究,从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审计权力运行、机关内部管理、审计现场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履职尽责、监督执纪问责等8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制度执行,署党组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按制度决策、执行,形成规范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部督查督办、内部巡视、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违反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六)更加强化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审计铁军。始终坚持从严管理队伍,以更加严和实的标准,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署党组成员和署领导、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民主集中制、善用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决策能力、提升领导水平。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切实把标杆立起来、把表率领起来。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切实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和作风建设,搞好培训和实战练兵,按照“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要求,进一步树立“实、高、新、严、细”的审计作风,切实增强审计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七)更加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坚持一手抓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损害人民利益、重大危害国家安全、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一手抓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做到“三个区分”。一是加强中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二是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治国。三是加强扶贫、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四是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风险隐患反映力度,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六是加大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力度,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惩治腐败。七是加大揭示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力度,着力促进深化改革。
(八)更加注重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审计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部署,有序推进完善审计制度各项任务。一是大力推进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在总结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办法,尽快在全国推开。三是在总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暂行规定,在全国推开此项审计,建立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管理,完善推进审计全覆盖机制,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提高审计监督效率。五是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和境内外国有资产的审计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50992878;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审计署机关党委;邮政编码:100073;电子邮箱:sjsjgdw@audi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