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26 10:27:54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责任编辑:周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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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二是修订《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各支部的主体责任以及机关纪委、各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清单,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是认真研究学会存在的廉政风险,健全落实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机制,建立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考核检查、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的长效机制。每年结合中央精神和工作实际进行任务分解,使责任刚性化、任务化、具体化。 四是实施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就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制度、所属部门领导定期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制度,充分运用约谈、考核评议和报告成果,传导责任压力。 五是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外交学会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不断增强各部门负责人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 2.抓早抓小,加强警示教育 会党组深刻汲取教训,提高抓早抓小主动性,做到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并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把运用“四种形态”和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五)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整改情况 1.加强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追责问责 一是切实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强化监督制约,层层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加强对重点人、事、领域的监管力度。 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深入整治“四风”。尽快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约谈、报告等机制。 三是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贯穿于党员日常管理和监督中,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及时处置,以“零容忍”态度抓好纪律执行。 四是再次修订《外交学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使之更具有操作性,并认真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五是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顶风违规违纪行为。 2.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切实加强监督执纪 决定设置机关党务纪检办公室,专司党务和纪检工作,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确保机关纪委工作有专人抓,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同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实施《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纪律审查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使纪检工作规范化。紧密联系、积极配合驻中外办纪检组,全面落实各项要求,形成纪检工作合力。 二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强化“四种形态”教育,灵活运用核实、函询、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方法和手段,严格教育大多数,严厉惩处极少数,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作为检验纪检监督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 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和实施《外交学会问责实施办法》以及提醒谈话和诫勉相关制度,从制度上倒逼责任落实,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将从严治党做深做细做实。 (六)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规范公务接待,进行专项整治 针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会党组立行立改,在巡视期间开展了专项整治。 会党组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卢树民书记代表会党组在警示教育大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经上级党委批准,会党组对相关党组成员和部门主任进行了党纪处分并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参与违规公务接待活动的现任党组成员和处级及以上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责令办公室和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向会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追缴相关人员的用餐费用共15680元人民币。 会党组还责成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学会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外交学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对公务接待的范围、审批程序、用餐标准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已经党组会批准执行。 一是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外单位人员来我会参加公务活动,需提前向我会发出书面公函,如系我会主动邀请,应向对方发函,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安排工作餐、不报销费用。 二是严格履行审批和备案手续。公务接待活动须事先填写《外交学会工作餐审批单》,连同公函一并报办公室审核。会领导出面接待的由会长或党组书记审批,部室领导出面的由主管会领导审批,会长或党组书记出面的互相审批。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整理保管公务接待清单和票据凭证,定期归档,随时备查。 三是严控工作餐费用标准,超支部分由个人负担。 2.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一是会党组和中心负责人对中心于2013年、2014年奖金发放中报批手续不完整负主要责任,分别就此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把关,坚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会计法》办事,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履行相关报批手续,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二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央有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通知》文件精神,据实核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职工绩效工资总额,制定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事业编制职工的绩效工资的规范工作。 3.对接待来访团组中存在的铺张浪费、多报虚报费用等违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中央巡视组指出学会在接待来访团组中存在违规乘坐头等舱、租用贵宾室铺张浪费、多报虚报租车费用等违规问题后,会党组立行立改,认真查核近年来乘坐头等舱、租用贵宾室和租车的开支单据,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会党组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修订或制定了相关制度,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管理责任、审批程序、问责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一是针对头等舱相关问题。对违规乘坐头等舱的党组成员和部室主任在警示教育大会和党组扩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党组或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或提醒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修订了《外交学会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增加了《接待计划表》的审批程序,要求如确需陪同外方主宾同坐头等舱的,应在《接待计划表》中列明,报会长或党组书记审批。 二是针对机场贵宾室相关问题。要求业务部门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根据代表团规模合理安排房间,按照抵离境时间使用贵宾室,杜绝使用时间过长、房间过大等铺张浪费问题。 三是针对租车相关问题。对多名直接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责令其在支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和提交书面检查,并要求服务中心将多结算的车辆费用退回学会机关。制定了《外交学会外租车辆管理办法》和《外交学会机关服务中心外事租车与费用结算程序》,明确了职责和流程,规范了外租车辆管理。要求办公室根据《外交学会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核定接团外宾用车和工作用车的车型、单价和数量上限,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接待用车计划,合理租用车辆;业务部门领导要严格审批,按照接待日程安排制定租车计划,禁止超日、超时租车和因私使用车辆。 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学会2013年接待某外国团组时多报虚报租车费用问题,会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自查,查明有关人员在接待团组时混淆了团组名称和用车时间及日期。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要求不到位。会党组责令直接责任人在支部大会作深刻检讨并写出书面检查;再次强调部门领导和经办人在签单、报销时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于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服务中心提供车辆服务收费过高问题,会党组紧抓不放,举一反三,除向全会干部职工通报情况和作深刻检讨外,已要求服务中心结合违规收取服务费的整改,参照市场通行做法修改相关收费标准。 4.对外事宴请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和规范外事宴请管理。修订《外交学会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外事宴请应列入外宾接待计划并由会长、书记审批,宴请前须严格填报《外交学会外事宴请审批单》,未列入接待计划的宴请由会长或书记审批。 二是加强外事接待酒水管理。严禁违规使用高档酒水,严格控制宴请标准,将外事宴请酒水计入成本。 三是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修订《外交学会礼品管理规定》,礼品的采购和领用严格按标准进行,不得超标准采购、领用礼品。加强入出库管理,杜绝先用后补办手续的情况发生。 四是监督检查机制化。定期检查出库单并予以制度化,强化执纪问责,防止帐实不符、虚报冒领的情况发生。对负责酒水管理的现任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防范廉政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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