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石家庄教育局回应“PM2.5爆表数天未停课”:严格按程序办事

2016-12-21 21:05:39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石家庄12月21日电(记者 肖光明 王天译)21日,受雾霾影响,河北省会石家庄小学、幼儿园全部停课。这也是该市小学、幼儿园今年以来首次因为雾霾正式停课。但这“迟来”的停课通知并没有平息民众的质疑,新华社更是撰文直指教育部门“失职”。针对“PM2.5爆表数天未停课”的质疑,石家庄市教育局21日回应称,无论是否停课,出发点都是为了保证学生健康,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无论是否停课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12月16日至21日,今年入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席卷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河北省会石家庄空气质量指数更是一度“爆表”。河北省气象台于12月18日18时起连续4天发布霾红色预警信号。但直至20日下午,石家庄市教育局才下发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通知。

就在不久前,石家庄教育部门曾因重污染天气下发停课通知而引发“乌龙”。

今年11月30日22时35分,石家庄市教育网站发布《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称“全市各学校明日临时停课”。而仅仅4个小时后,12月1日2时31分,石家庄市教育局又再次发布《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预案要求,12月1日,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正常上课”。

一时间舆论哗然,当地一家报纸来不及改版,在12月1日报纸头版刊登了《省会中小学今日起停课》的“假”新闻。

 

12月初,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刚刚印发了修订后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该预案规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当接到红色预警且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在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有条件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就在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中的12月18日上午,石家庄市肖家营小学占用学生们本该休息的周末时间举办了一场露天的轮滑比赛。比赛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河北省当地一家媒体采访时称,“这场比赛由石家庄市体育局和教育局联合主办,肖家营小学和某轮滑协会协办。”媒体报道称,除数百名参加轮滑比赛的学生外,肖家营小学三至六年级的学生还被老师要求来露天参观比赛。

12月20日,新华社撰文《雾霾爆表还不停课是失职行为》,直指石家庄市教育局存在失职行为。

21日下午,中新网记者就此采访了石家庄市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对于新华社的撰文以及月初的“乌龙事件”,教育局宣传处一工作人员表示“不评论”。

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红色预警发出后,石家庄市教育局便着手组织气象、环保专家进行会商研判,听从专家意见以确定是否需要停课。“会商研判会有一个过程,且空气质量的相关情况也需要有数据支撑。”该工作人员称,停课与否涉及到千家万户,因此教育局在作出决定之前是很谨慎的,“无论是否停课,出发点都是为了保证学生健康,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无论是否停课都是)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对于肖家营小学在雾霾天让学生周日到校参观露天轮滑比赛一事,石家庄市教育局思政体卫艺处工作人员称,轮滑活动是由石家庄市体育局主导的活动,活动当天没有教育局领导参加,教育局也不清楚此事。“凡是石家庄市体育局组织的比赛,只要涉及到学校的,都会和教育局协商,按照惯例在年初制定好方案,教育局通过后,由体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