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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信办通报多起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案例

2016-12-05 23:15:52 张伟泽 邓煜洲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央视网消息:“断章取义”、“夸大事实”、“无中生有”、“偷换概念”...12月5日,北京市网信办通报了多起网络媒体涉及“标题党”违规行为的案例。很多都是来自网易、搜狐、新浪、凤凰网等受关注度很高的网络媒体,影响恶劣。

案例一:2016年4月28日,网易在转载新华网报道的《多地整治网约车探索“规范路径”》时,将标题改为《官方:网约车属高端服务不应每人打得起》。改后标题与文章原意完全相反,激化社会矛盾,引发舆论一片谩骂和声讨。

案例二:4月21日,网易财经发布自行采编报道《上海冠生园董事长被猴子弄死》,以调侃甚至戏谑的口吻叙述这一悲惨的意外事故,消费了遇难者,同时也误导了受众对事实的认知。

在《网易新闻标题制作规范》中相关条款:网易作为重点商业门户网站,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标题党”,要做客观、真实、理性的新闻报道传播者。

案例三:2016年6月2日,搜狐网在转载法制晚报报道《西城区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多名学生同天流鼻血请假》时,将标题改为《北京西城多名小学生同天流鼻血白细胞计数不正常》。原文中未提及白细胞的内容,编辑在推荐文章时擅自添加无中生有内容,引发读者误解的标题内容。

在《搜狐网编审制度》中相关条款:搜狐新闻标题规范部分规定:1、真实性为必要条件,要准确传播事实。

案例四:2016年7月28日,凤凰科技在转载新华网《我国公布建设网络强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报道时,将标题改为《中国将成为网络强国:2050年世界无敌》,以夸大的方式吸引眼球,无中生有。

在《凤凰新闻客户端内容编辑及审核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二章内容发布标准,第三条新闻标题制作,3、禁止篡改标题,禁止标题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原标题,如需修改标题,以原文为主,不歪曲事实,不以偏概全。

案例五:2016年10月14日,新浪、搜狐、凤凰财经及网易新闻在转载澎湃新闻刊发的《全国密集严打楼市违规震惊开发商,住建部:为了逼出楼市泡沫》相关报道时,均对原标题进行了修改,在标题中关联炒作原文中的“中央领导下的批示”,将矛头指向中央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造成不良影响。

新浪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搜狐财经:《住建部人士: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下的批示》

网易新闻:《住建部: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 为逼出泡沫》

凤凰财经:《住建部:此次楼市调控是中央领导亲自批示为逼出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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