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网信办通报多起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案例

2016-12-05 23:15:52 张伟泽 邓煜洲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案例六:2016年2月21日,新浪新闻转载新京报报道《卫计委解决育龄夫妇想生不敢生的问题》,将标题改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药价虚高到了让人咋舌的地步》。原文内容主要是围绕人口老龄化和二胎政策展开讨论。新浪标题则突出政协对药价的指控,和文章主旨无太大关联,却引起网民对医药体制不满情绪的发泄。此类对时事热点进行“改造”的行为,通过夸大、扭曲、断章取义等处理方式来赚取眼球,易渲染、放大负面情绪。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1、对于转载内容,标题要尊重原新闻内容。编辑制作新闻标题,必须尊重原文的含义,准确反映新闻的主要内容。不得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无中生有、虚假夸大、偷换概念、低俗血腥。

案例七:2016年7月25日,搜狐焦点在登载《海教园房价飙2W竟难抢低价学区房或将绝迹》报道时,将网站首页推荐位新闻标题改为《津500套房竟引千人暴乱》。文章标题使用“绝迹”,推荐位标题使用“引千人暴乱”等夸大、猎奇性字眼渲染炒作房价。

案例八:2016年4月24日,新浪娱乐自行编发题为《baby胸部丰满金钟国盛赞:中国最好女演员》的报道,故意制造出之所以被赞为“中国好演员”是因为“胸部丰满”这样的逻辑,标题用词露骨低俗。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2、标题用语措辞要规范,新闻标题要语完整,用语严谨规范,不使用低俗、媚俗、庸俗、血腥、暴力、色情等用词用语。

北京网信办对这些已查实的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央视记者 张伟泽邓煜洲)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