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今年以来证监会已对26宗市场操纵案进行行政处罚

2016-11-20 18:17:32 王都鹏、刘慧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霖 王祥楠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王都鹏、刘慧)近日“沪港通”开通两年来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件被查处,市场目光又一次聚焦操纵市场行为。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6宗操纵市场案件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占同期行政处罚案件的近两成。

数据显示,2011年证监会查结市场操纵案件9起,2014年19起,2015年攀升至71起。2016年上半年,证监会新立案市场操纵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长68%。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操纵案件有五大特征:第一,将一种或多种传统操纵手法与新产品、新业务、新技术、跨市场、跨边界等新事物、新情况相嫁接,导致操纵形式不断翻新,取证、认定难度前所未有;第二,不少个人大户操纵手法凶悍,在敏感时点进一步加剧市场波动;第三,操纵行为人利用融券、场外配资等杠杆融资撬动巨额资金,放大违法收益,案件罚没款金额随之屡创新高;第四,有的私募基金、咨询机构和人员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打着“市值管理”的旗号操控信息披露节奏和内容,滥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破坏投资者信心;第五,通过本地或跨境程序化交易高频双向申报、频繁撤单甚至自成交,滥用技术优势操纵市场破坏公平。

据了解,由于操纵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快速流变性,全球监管机构对其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或认定标准。这类案件既是世界各国证券监管机构查处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从中国证监会的表态来看,对于操纵市场行为是“零容忍”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