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两部门:推进信息共享依法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登记信息

2016-11-02 13:44:09 罗沙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 罗沙)记者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

意见要求,要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情况,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已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的《人民法院网络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技术规范(试行)》的要求改造系统,尽快完成与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的对接,建立“点对总”网络查控机制,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汇总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查询申请,通过专线提交至相应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尚未建立“点对点”网络查询机制的地区,要抓紧与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网络对接,并按照上述技术规范要求研发查控软件,开展信息共享,推进“点对总”网络查询机制建设,优先在已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地区开展试点,逐步推广。

意见明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人民法院的查询申请进行统一查询和反馈,反馈的结果主要包括不动产权利人和不动产坐落、面积、位置等基本情况,以及抵押、查封、地役权等信息。意见同时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制度,通过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